纽约佛学会

第22课

思考题

1.怎样了知虚空有实无实的本体都不成立?

2.你能完全推翻对虚空相的执著吗?为什么?

3.怎样以破虚空的推理来破其他法?

4.默写解释最后一颂,并阐述为什么要呵责劣见?

5.以教证总结全文。

6.请写出学习本品的感想。

今天继续学习第五品《观六种品》。

全论分三:一、首义;二、论义;三、末义。

甲二论义分三:一、宣说见解而顶礼;二、抉择宣说中观之见;三、忆念恩德而顶礼

乙二抉择宣说中观之见分三:一、宣说缘起特法;二、宣说缘起空性;三、证悟缘起之功德

丙一宣说缘起特法分三:一、宣说主要特法;二、宣说其他特法;三、断除太过

第一部分“宣说主要特法”是指第一品《观因缘品》和第二品《观去来品》,现在正在讲第二部分“宣说其他特法。”

丁二宣说其他特法分五:一、抉择法我空性;二、抉择人我空性;三、抉择有实法为空性;四、抉择时间为空性;五、抉择轮回为空性

戊一抉择法我空性分二:一、破法我之自性;二、破法我之能立

己一破法我之自性分三:一、破处;二、破蕴;三、破界

破处——第三品《观六情品》和破蕴——第四品《观五阴品》我们已经学完了,现在正在讲破界——第五品《观六种品》。

庚三破界——观六种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辛一以理证广说分三:一、破虚空相;二、以此理类推他法;三、呵斥劣见

壬一破虚空相分三:一、事相法相不成立;二、有实无实不成立;三、摄义

癸一事相法相不成立分三:一、事相不成立;二、法相不成立;三、摄义

昨天主要从虚空的事相、法相方面观察。希望大家一定要懂得这些推理,如果自己没有生起定解,想要破除他人邪见就会非常困难。

学习中观的时候,如果真正认为这些推理非常有道理,就说明中观见已经入到了你的内心;如果脑子里迷迷糊糊,觉得这些推理大概对吧,就说明你对所学的内容并没有理解,这种状态很不好。事实上,中观的每个推理都蕴含着极尖锐的智慧,能穿破重重迷雾,彻底摧毁对方的各种邪见。

本品主要通过破虚空来破六界。破虚空的推理有两种:一、观察事相法相而破;二、观察有实无实而破。依靠这两种推理,就能把对方“虚空本体存在”的观点彻底推翻,之后用破虚空的方法就可以类推遮破其他五界。

《中论》的很多推理表面上看好像差不多,但其实内在的细微之处并不相同。下面有些颂词讲了推断的原因,有些没有讲。大家最好能把前面讲过的推理和不成立实有的原因记清楚,比如,当提到虚空的法相事相存在不合理时,马上就能想起不合理的原因。

今天从第二个方面——“有实无实不成立”来遮破虚空。

癸二有实无实不成立分二:一、有实无实不成立之理;二、分析有实无实者不成立

子一有实无实不成立之理

离相可相已,更亦无有物。
若使无有有,云何当有无?

在学《俱舍论》和因明的时候,经常遇到“有实法”和“无实法”这两个名词。有实法是名言当中起功用、有本体的法,比如柱子、瓶子等;无实法是名言当中不存在、不起任何功用的法,比如无柱、无瓶、石女的儿子、龟毛、兔角等。

“离相可相已,更亦无有物。”第一句中的“相”指法相,“可相”指事相,第二句中的“有”指有实法。意思是,既然虚空远离了无阻碍的法相和其本身之事相,也就不可能存在有实法的自性。

鸠摩罗什大师经常用“有”代替有实法,用“无”代替无实法,有时还会把它们和动词“有”、“无”放在一起,这样很多人在解释时就会感觉有点困难。

这里的对方主要指有部宗,他们认为虚空是实有的无为法,具实有的自性。但这种观点并不合理。为什么?因为如果实有的虚空存在,它就应该以具有法相和事相的方式存在,但前面已经分析过,虚空的法相、事相根本不存在。既然如此,“更亦无有物”,那所谓实有的虚空就不可能存在。

“若使无有有,云何当有无?”第一句中的第二个“有”指有实的虚空;第二句中的“无”指无实的虚空。意思是,如果没有有实的虚空,又如何当有无实的虚空呢?

应知道,所谓的无实法,就是遮破有实法的无遮部分,比如瓶子,它的存在是有实法,它的不存在——无瓶,即是无实法。无实法要观待有实法才能安立,如果没有有实法,就不会有无实法。所以,如果虚空实有的自性不存在,那么与它观待的无实之自性又从何而来呢?不可能存在。

这两句主要是破经部宗的观点,因为经部宗虽然不承认实有的虚空存在,但却承许无实的虚空存在。

科判“有实无实不成立”中的第一部分“有实无实不成立之理”已经讲完了,下面是第二部分“分析有实无实者不成立”。

对方辩驳说:虽然你们这样分析的时候,虚空实有或无实的自性的确不存在,但是,观察虚空的补特伽罗是存在的,既然这个分析者存在,那他所观察的对境——实有或无实的虚空肯定也存在。否则,能观察和所观察就无法互相观待,这会有很大过失。

下面中观宗就会对此进行破斥。

子二分析有实无实者不成立

有无俱非中,知有无者谁?

第一句的“有”指有实法;“无”指无实法;“俱”指有实无实法二俱;“非”指有实无实法二非。

中观宗驳斥说:“有无俱非中,知有无者谁?”如果你们认为了知者存在,那么他是有实法、无实法,或除此之外的第三者——“有实无实二俱”或“有实无实二非”当中的哪种补特伽罗?了知实有或无实虚空的这个人到底是谁?观察之后,所谓的了知者根本不存在。

为什么了知者不存在呢?因为,如果补特伽罗以有实法的方式存在,他就要具足法相和事相,但前面已经观察过,法相和事相并不成立;如果以无实法的方式存在,他就要观待自身实有的自性,但其实有的自性根本不成立,由此无实的自性也不可能成立;而除了实有、无实以外,二者皆非或者二者兼具的情况,在这个世界上根本不能成立。

通过以上分析,就彻底遮破了对方实有或无实虚空存在的说法。下面是摄义。

癸三摄义

是故知虚空,非有亦非无,
非相非可相。

由此可以了知,所谓的虚空,既不是有实法,也不是无实法;既无法相,也无事相。

总之,遮破虚空用了两种推理:一、观察事相法相而破;二、观察有实无实而破。二者并不相同,大家一定要清楚。虚空有实法的本体是通过法相和事相不存在来破;虚空无实法的本体是通过与它观待的有实法本体不存在来破。遮破的理由都很充分。

最后得出结论:由于虚空的事相、法相,以及有实、无实的自性都不存在,所以虚空根本不存在。

下面是以此类推遮破其它五界。

壬二以此理类推他法

余五同虚空。

遮破地、水、火、风、识其余五界的方法,完全等同于破虚空的方法。

中观宗首先遮破了六界中的虚空界,破其它五界的时候,把推理中的“虚空”分别改为“地、水、火、风、识”即可。比如,如果破“意识”的事相法相,就把“空相未有时,则无虚空法。若先有虚空,即为是无相”改为“识相未有时,则无意识法。若先有意识,即为是无相”;如果破“意识”的实有或无实自性,就用“离相可相已,更亦无有物。若使无有有,云何当有无?”这一推理,只要把意思通达即可;如果要对“意识”不存在做结论,就将摄义的颂词改为“是故知意识,非有亦非无,非相非可相。”总之,以这种类推方式就可以遮破意识等五界。

其实不仅六界,世间一切万法都可以用这种方式观察。比如,如果有人认为瓶子、柱子等存在,我们就可以用观察事相法相的方法破斥。本来瓶子等诸法都已经包括在五蕴、十八界当中,但由于众生的分别念不同,有时还会执著个别法存在,所以也可以把它们单独立为所破进行观察。如果对任何一法都用这种事相法相、有实无实的方法推断,最终能得出什么结论呢?即一切万法皆不存在。

下面讲“以理证广说”的第三部分——呵斥劣见。

壬三呵斥劣见

浅智见诸法,若有若无相。
是则不能见,灭见安隐法。

“浅智见诸法,若有若无相。”前世没有种下什么善根,也未闻思过般若空性的浅智之人,在见到诸法时,或者认为它们有相而堕入有的边,或者认为它们无相而堕入无的边。

世间人一般都认为万法实有存在,但这种观点并不合理,已经堕入了常边;有些修行人则认为,万法的本体是单单一个空性(单空),但这也不合理,因为如果认为空性就像碗里没有东西一样,什么都没有,就已堕入了断边。

“是则不能见,灭见安隐法。”因为他们具有边执妄念,所以,根本不能见到灭除一切边执见的安隐法——真如法性。

什么是真正的安隐法(安稳法)呢?即远离一切戏论、不落任何边的万法实相。对于执著有、无等诸边的凡夫众生来说,根本见不到这样的安隐法。

麦彭仁波切在《中观庄严论释》和其它一些中观辩论书里,经常引用这句颂词来提醒修行者。现在有些佛教徒自认为已经通达了释迦牟尼佛的教法,但实际并未超出这种劣见范围。麦彭仁波切说过:破外道的时候,不能认为只有对方才有这种见解,自己根本不会有,千万不能这么想,因为我们的相续中也会藏有外道的种子习气,一旦因缘成熟,就会产生各种邪见。大家对此一定要注意,否则,虽然表面看我们在破外道,但可能自己已经包括在了劣见者当中,成了驳斥的对象,自己却还没有意识到。

“以理证广说”部分已经全部讲完了,下面是“以教证总结”。

辛二以教证总结

清辩论师在《般若灯论》中引用了很多教证。例如:

《宝积经》云:“佛告迦叶:‘有者是一边,无者是一边,如是等。彼内地界及外地界皆无二义,诸佛如来实慧证知得成正觉无二一相,所谓无相。’”

《思益经》:“世间如空相,虚空亦无相,若能如是知,于世得解脱。”意思是,世间的一切都像虚空一样不存在,如果通达了这个道理,凡夫众生就会从世间当中获得解脱。

《楞伽经》云:“有无俱是边,乃至心所行,彼心行灭已,名为正心灭。”

宗喀巴大师在《理证海》本品的最后也引用了一些教证做说明。

为什么最后要引用教证呢?是为了说明《观六种品》中所说的道理,并不是龙猛菩萨依靠自己的寻思分别念而宣讲的,它完全符合释迦牟尼佛的究竟密意。

下面宣讲《中论释》的内容:

【庚三(遮破有实无实)分二:一、遮破所立;二、遮破能立。】

对方的所立是“实有或无实的虚空存在”,能立是“了知这两个虚空概念的了知者存在”。下面中观宗就要分别遮破对方的所立和能立。

【辛一、遮破所立:】
离相可相已,更亦无有物。

【如果对方还是认为:虽然像刚才那样对法相与事相分别进行观察,不存在是合理的。但是,虚空本身的实有还是存在的,如果它的实有存在,则法相与事相也应该能成立。】

很多人也会这样认为。比如在因明辩论场里,当一方问“虚空是不是有实法,为什么?”的时候,另一方有时就会回答:“虚空是有实法,因为它起功用之故。”有些道友也会想:虚空老人家特别慈悲地容纳一切,我们才能坐在经堂听法,否则在整个世间我们连容身之处都没有,无阻碍应该就是虚空的作用和功德,既然虚空有作用,肯定就是有实法。

【并非如此!离开已经遮破的事相与法相二者之外的所谓“虚空的实有”,更是如同虚空中的鲜花一般,即使在名言中也是不存在的。】

中观宗驳斥说:前面已经观察过,虚空的法相和事相根本不成立。任何一法如果没有本体(事相)和独有的特法(法相),它就不可能有存在的空间。因此,你们“虚空实有自性存在”的说法不能成立,就像说“虚空中的鲜花存在”一样。

下面是破虚空无实法的本体。

若使无有有,云何当有无?

【如果某些人又认为:虽然虚空无碍的实有不成立,但虚空无实的自性还是应该存在的。】

刚才中观宗只驳斥了一句,就令对方哑口无言。我想,如果我们站在对方的立场,恐怕也说不出什么。不是因为他们特别听话而不反驳,而是因为已实在无力反驳。

这样殊胜的中观法理,值得每个人学习。感觉汉地的佛学院如果能开一些中观方面的课,对学修也会非常有益。因为,如果不懂中观空性,对唯识的有些实有观点就会一直耿耿于怀,这样不一定符合释迦牟尼佛的究竟密意。佛陀最究竟的教法一定要用《般若经》来解释,而要诠释《般若经》,如果不依靠中观论典可能比较困难。所以,中观法理在整个世间,在有缘的众生面前应该值得弘扬。当然,在一些无缘的众生面前弘扬,他们因固执己见,也不一定能接受。

对方又认为:虽然虚空实有的自性不成立,但它无实的自性应该存在,因为人们经常以此作比喻,比如“此处瓶子不存在,由于没有见到之故,犹如虚空中的鲜花”等等。

【如果连所谓的“实有”都不存在,而作为所破法的所谓“无实”,又成立为何法的无实呢?绝不会成立。】

中观宗反驳说:如果连实有的虚空都不存在,那无实的虚空又怎么会成立呢?它是谁的无实法?

比如,瓶子是有实法;无瓶是无实法,如果瓶子本身并不成立,那么观待瓶子的无瓶怎么可能成立呢?同样,如果虚空实有的自性根本不存在,那么它无实的自性是观待何法成立的?绝不可能成立。

【关于此理,后面还将以“倘若无实有,无实不可成。士夫言无实”的表述方式进一步进行阐释。】

此处对有实法和无实法只是略作推理,并未广说,本论后面会作进一步阐述。到时候在两三天当中都要一直讲有实无实的道理。

【如此观察可以了知,即使在名言中,所谓的“实有”也不可能成立,那么,又怎么会成立它的无实呢?完全是子虚乌有!】

实有、无实的虚空本体不成立的道理已经宣讲完毕,下面是观察对方所谓的“分析者”。

【辛二、遮破能立:】
有无俱非中,知有无者谁?

【如果对方还是顽固地认为:有实无实就是存在的,因为对于这两个概念的了知者——你们等是存在的。】

对方又辩驳说:你们现在正在分析实有和无实的虚空,你们是能观察者,实有和无实的虚空是所观察的对境,既然能观察者你们存在,那所观察的对境——实有和无实的虚空也肯定存在。

【但是,作为能了知者,是由实有、无实,以及除此之外的第三者——二者皆非[非]或者有实无实法位于同体[俱或二者兼具]的哪种补特伽罗,来了知或者通晓有实法以及无实法的呢?】

中观宗反驳说:如果你们认为了知者存在,那么这个了知者具有实有的自性,还是无实的自性,或是除此之外的其它自性——既不是实有也不是无实(二者皆非),或既是实有又是无实(二者兼具)?你们所谓的能了知者到底是哪种补特伽罗?

【但是,无论(该补特伽罗)属于此三者中的哪种情形,都是不合理的。因为,以前面的表述,就已经将有实、无实的总体彻底击毁,而直接相违的违品第三者又并不存在的缘故。】

实际上无论哪种都不合理。因为,补特伽罗如果以有实法的方式存在,他就要具足法相和事相,但前面已经观察过,法相和事相根本不存在;如果以无实法的方式存在,他就要观待自身实有的自性,但他实有的自性并不成立,由此无实的自性也不可能成立;而除了实有、无实以外,二者皆非或者二者兼具的情况,在这个世界上根本不能成立。

通过以上分析,就能彻底遮破对方所谓实有或无实的虚空。

【庚四、总摄遮破成立之义:】

是故知虚空,非有亦非无,
非相非可相。

【因为法相的建立是不合理的,所以虚空既不是实有,也不是无实;既不存在法相,也不存在事相。】

根据前面的观察顺序,将这个颂词调整为“是故知虚空,非相非可相,非有亦非无”可能稍微好一点。

总结的内容很简单,应该不用再次解释。现在每次讲《中论》,我好像都要讲两遍一样。初学者可能觉得挺好,有先讲一遍又辅导一遍的感觉,但对有些人来讲,可能就会显得有点啰嗦,但在麦彭仁波切的《中论释》上再过一遍还是有必要的。

【己二、以此理亦可遮破他法:】

余五同虚空。

【地、水等其余五界,都可以采用与观察虚空一致的方式。即像前面一样,以“地相无有时,则无地大法”等方式,只需在措辞上做些微更改进行观察即可。】

遮破地、水等其它五界的方法与遮破虚空的方法相同,以此类推即可。比如,若想遮破“地”的事相,就把前面观察虚空的颂词“空相未有时,则无虚空法”改为“地相未有时,则无地界法”。其它四界都可以这样观察。

【如果对方自以为抓住了把柄,而洋洋得意地说道:你们的这些陈述,岂不是在宣扬抹杀现实的顺世派主张吗?】

对方又反驳说:你们这样什么都不承认,岂不是与顺世外道无异了?

关于这个问题,麦彭仁波切在下面引用了《般若灯论》的内容进行分析。

【《般若灯论》云:“遮遣本性有,并非言及本性无。于此虽破实有,然不可执为无实,若言非为黑,未说即为白。”】

顺世外道认为,在这个世间,因果、前后世、圣教、道德等根本不存在。而中观宗虽然承许万法皆空,但与他们的观点完全不同。清辩论师在《般若灯论》中解释说:中观宗在遮遣本性有的同时,并未承许本性无的合理和存在,即并未承许“无”的边——空存在。也就是说,虽然中观宗遮破了万法的“实有”,但并未承许其为“无实有”,就像如果有人说“此物不是黑色”,那他并非承认“此物是白色”。

清辩论师是用自续派究竟的观点对此做的解释。宗喀巴大师在《理证海》中的分析主要依靠清辩论师的教言。很多道友现阶段对自续派和应成派的观点不一定能分辨清楚,要想详细了知二派的差别可能暂时还有点困难。

总之,顺世外道与中观宗的主要区别在于:顺世外道认为因果、前后世等诸法完全不存在,由此而落入了“无”的边;而中观宗并非如此,他们已经远离了有、无、有无二俱和有无二非的四边,抉择的是究竟离戏的大空性。

【《佛护论》也云:“没有宣说五蕴等不存在,只是遮遣了其本性的存在。”】

【所以,执著二边都是不对的。后面的“谓有执为常”等词句应当提到此处引用,可以使此理更加坚不可摧。】

如果把《中论》第十五品《观有无品》中的颂词“定有则著常,定无则著断,是故有智者,不应著有无”提到此处引用,会对理解有很大帮助。

【正如《三摩地王经》所云“谓有无者即二边,净与不净亦为边,是故舍弃二边后,智者亦不住中间”等,】

教证意思是,有是一个边,无也是一个边,清净的涅槃法与不净的轮回法也都是边,当远离了轮涅所有的边之后,中观智者亦不会住在“亦有亦无、非有非无”这样诸法的中间。

麦彭仁波切和绕沙格西在此教证上辩论了很长时间。对方认为胜义谛是一种单空,麦彭仁波切驳斥说:你们的单空见并不究竟,因为虽然有的边已破,但是无的边以及中间尚未破,你们对此如何解释?……

【以此遮破一切边的理证智慧,即可对“离戏”的境界也不耽执。如果在苗芽之上不能见到有无等,则无法用比量的智慧安立有无等一切戏论。】

如果具有了刚才《三摩地王经》中所说的离一切边的理证智慧,那么对“离戏”的境界也不会执著,就像如果对苗芽等观察之后不曾见到“有无”,那么对用比量推理所安立的“远离有无”也不应执著。

【因此,“所谓离戏,只不过是名言而已”的说法,实在是精彩之言。】

由此可见,《三摩地王经》的教证并非承认“离戏”存在,其意应为:当一切有实法和无实法都被遮破之后,中观真正的离戏大空性才能呈现。

【己三、呵斥边执见:】
浅智见诸法,若有若无相。
是则不能见,灭见安隐法。

【诸法的本性原本如此。然而,为无明眼翳所遮障的浅智之徒们,却对诸法远离有无之边的离戏自性一窍不通。不是认为有,就是认为无。始终无法见到胜义的、彻底平息见分别念戏论的、永灭痛苦等等的法身空性,】

如果前世没有好好积累资粮,今生就会成为一个不懂中观法理的浅智者,这样对胜义谛的道理始终不能了知。此处麦彭仁波切将“安隐法”解释为远离一切边执戏论的法身,即胜义法性。

【因为他们具有边执妄念的缘故。】

浅智者为什么见不到胜义法性呢?因为他们具有边执妄念的缘故。

佛护论师解释说:中观宗既不承认有的意义,也不承认无的意义,他抉择的是究竟涅槃的胜义。

清辩论师在此引用了《金光明女经》的教证:“文殊师利问善女人言:‘姊云何观界?女人答言:‘文殊师利,如劫烧时世界空虚无一可见。’”意思是,文殊菩萨问金光明女:你怎样观这个世界?即一切万法的本性是什么?女子回答:如同在劫末时,整个世界都被毁灭,无一物可见一般(藏文译本中说,即使焚烧完的灰尘也不存在;汉文译本里说,一切变成如同虚空一样无可见)。其真正含义应是,所有的边执戏论全都无可见,包括不存在的“无”边也同样无可见。

所以,我们对万法不应再有任何耽著,因为它们就如虚空般一无所见。与此同时,对“无”也不应有任何耽著,因为“无”的边也同样不可见。远离一切劣见和边执见非常重要!大家一定要通达这个道理!

《中观根本慧论》之第五观六种品释终

脚注

1 补特伽罗:梵语pudgala。(一)又作富特伽罗、弗伽罗、福伽罗。译为人、众生、数取趣、众数者。指轮回转生之主体而言。数取趣,意为数度往返五趣轮回者。乃外道十六知见之一。即‘我’之异名。或单指人之意而言。

2 又作安稳。即安乐而平稳无事之意。若达到不为任何烦恼所惑之境地,而身安心稳,犹如涅槃般之寂静无为,五浊不障者,亦称为安稳。此处是指不变的大无为法真如本性。

3 本经现存三种汉译本:1、《持心梵天所问经》,竺法护译于太康七年(286);2、《思益梵天所问经》,鸠摩罗什译于弘始四年(402);3、《胜思惟梵天所问经》,菩提流支译于神龟元年(518)。三译本均为同本异译,以鸠摩罗什的本子最为通行。存于各大藏经中。系叙述佛为网明菩萨及思益梵天等诸菩萨,说诸法空寂之理。菩提流支的译本将这一颂译为“世间虚空相,虚空亦无相,菩萨知如是,不染于世间。”

4 此处作者将二者皆非与二者兼具两种情形,全部列为有实无实之外的第三者。望详察。

5 此处指二者皆非与二者兼具两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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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三遮破有实无实分二:一、遮破所立;二、遮破能立

本品主要是观察虚空的有实无实,实际上,把有实无实放在一切万法上观察都是一样的。我们对任何一个法都会有有实或者无实的执著方式。这个法到底是有的呢?还是没有的呢?可以这样分析观察。

针对实执心重的人来讲,或者按照《俱舍论》等论典的观察方式,有实法是指在名言中显现并能够起作用的法;无实法是指像石女儿等不能够起作用的法;或者所谓的有实,是如瓶子正在显现的时候叫有实,所谓的无实指将瓶子拿走了以后,在这个地方瓶子变成无实了,也有这样的概念;或者有的时候有实指显现,无实指空性。有实无实在不同的场合有不同的意义。在这里,能够显现的物质本身叫有实,不能够起作用的叫无实;或者说存在的叫有实,不存在的叫无实。

辛一遮破所立

我们在遮破事相和法相之后,对方还是不想过早的放弃他们的观点,他们开始用一些问题来想挽救他的观点,他们认为虽然通过前面的分析,事相和法相都不存在,但是在没有事相和法相的前提下,虚空还是可以安立的,还可以安立有实法或者无实法。

为什么呢? 因为对方有两类:一类是有部的观点,将虚空安立为有实:认为虚空是一种色法的这类人,也认为虚空是有实的;还有把虚空安立为无为法(虚空、抉择灭、非抉择灭)的这类人,也认为虚空是有实的;第二类是经部的观点,认为虚空是无实法。

无论执著虚空有实与无实,以胜义理论分析观察哪种观点都是没办法安立的。

离相可相已,更亦无有物。
若使无有有,云何当有无?

对方认为:离开了法相和事相,还可以安立有实和无实,这个是不能安立的。

“离相可相已”中第一个“相”指法相,“可相”指事相,离开了法相和事相之后,“更亦无有物”,哪里还存在一个物体呢?世间中的任何一法,如果离开法相与事相,就说明这个法根本不存在。所以我们说,“离相可相已,更亦无有物。”把对方所认为的离开了法相和事相之外,还有一个有实法的观点遮破了。

“更亦无有物”主要是遮破有实法,任何有实法都需要通过法相和事相来界定。我们说这个法是存在的,为什么是存在的?你看它具有这个特征,这个特征是具备在某一个事物上面的。必须要有法相和事相,事相界定这个法的本体,法相界定其本体所具备的不共的特征。如果没有事相和法相,如何安立法的作用?如何安立它的显现?显现也没有,作用更加没有,所以,离开了法相和事相,“更亦无有物”。这方面直接遮破了有实。

下面遮破无实,“若使无有有,云何当有无?”,“若使无有有”的“有”和“云何当有无”的“无”是一对,如果有实法不存在,怎么会有无实法呢?

所谓的无实法观待有实法而安立,有实法是能够起作用的法,无实法是不能起作用的法。譬如:在经堂的法座上有个瓶子,这个瓶子就是有实法,下午清扫时把瓶子拿走了,桌上没有瓶子了,就是无实。如果没有早上有实的瓶子,怎么会有下午的无实呢?

又比如:首先有大象的存在,才有后面大象死了或走了,才有大象不存在这一点。如果在整个世界当中从来就没有出现过大象,怎么可能说大象死去,或者大象没有了?首先有大象的有实,才会有大象的无实,从来没有有实,怎么可能有无实?

有和无是互相观待的,尤其是在有些地方讲,所谓的有实法通过因缘假立的,比如瓶子、柱子等都依工人、泥土、微尘等因缘假立而形成,而无实法依靠(观待)有实法假立的。所以有实法是依靠因缘而假立的,无实法是依靠(观待)有实法而假立的。有和无之间的关系是相互观待的,二者之间互相依靠。为什么叫有?观待无叫有;为什么叫无?观待有叫无。如果有有,就会有无,如果没有有,连无也不会存在。所以无实法是绝对不可能存在的。这样就遮破了所立。

辛二遮破能立

有无俱非中,知有无者谁?

在遮破所立之后,对方又提出一种能立,提出一种根据,想成立这个所立。我们把这个能立打破,这个叫“能立等同所立不成立”。

对方认为:有实法和无实法应该存在,因为抉择有实无实法的补特伽罗,这个人,或者中观师是存在的。如果有能抉择者,就会有所抉择的问题,二者互相依靠而存在的;否则,所抉择的有无不存在,而能抉择者存在,这不合理。但是能抉择者现量可见,现在你就在抉择分析有无。所以,能抉择的人存在,所抉择的问题也应该存在,因此有无应该是有的。

下面我们就分析,这样一种抉择者是没有的。“有无俱非中,知有无者谁?”重点放在抉择人到底存不存在。在抉择有无的同时,附带让我们知道能抉择者是完全不存在的,彻底抉择不存在。

“有无俱非中,”就是它的范围,这个范围包括四边,四边当中都没有的话,怎么安立了知有无的人呢?“知有无者”就是了知有无的人。

第一个在有边当中寻找,有没有这样的补特伽罗?有没有这样的能知者?如果要在有边当中寻找,首先要界定,这个人到底是指什么?是指五蕴?还是指色法?还是心法?还是色心和合的本体?一个一个分析,在观五阴品已经抉择了五蕴为空性,色法不存在,心法也不存在,此处也观察六界不存在,那么和合的整体也不存在,如果没有分支怎么会有整体呢?

所以真正缘所谓的了知者分析的时候,的确在有边是找不到这个人的,彻底分析的时候,连他的微尘都一点都没有,心识的本体都一点都没有,更何况安立一个实实在在的有边的人?因此,在有边中寻找,“知有无者”是没有的。

然后在无边当中寻找,无边中什么都不存在,像石女儿一样,你说石女儿在了知有无?简直是一派胡言。所以在无边当中更加没有知有无者。

那么有无俱非或有无二俱呢?世间当中的法,要么有,要么无,既有又无的法根本不存在,非有非无的法更是不存在。

因此,在有无俱非四边当中彻底寻找,都找不到能了知有无者的自性,所以说“知有无者谁?”,能够了知有无所诠义的人到底是谁?没有。能立遮破之后,能立等同所立都不成立,没办法安立它的所立了。

庚四总摄遮破成立之义

是故知虚空,非有亦非无,非相非可相。

所以我们应该了知,虚空界是非有非无的,它既不是有也不是无。因为前面分析它的相和它的有实无实的时候,已经分析了。虚空就是一个概念而已,是一种虚妄分别。

佛陀在《般若摄颂》中讲:众生以为见到了虚空,但是虚空岂能见?虚空的本体不存在,你怎么去见它?虚空不是眼根的对境,没办法去见、去听、去感受、去了知。虚空非有亦非无,所以实际上是不存在的。

不单单虚空是一种虚妄分别,实际上我们所看到的一切万法,我们在轮回中所经历的一切万法,每一个都和虚空一样,只是一个概念,根本经不起分析,通过中观理论一分析,全都和虚空一样,一丝一毫的本体都得不到。

但我们在这个当中,就好像我们对虚空的态度一样,虚空明明不存在,我们还说看到了、经验到了,极其荒谬,自以为是。凡夫在这些粗大的问题上都完全没有了知,落在一种虚妄分别当中。虚空这么明显不存在的东西我们还认为它是实实在在存在的,看到了,摸到了。对其他法也是一样的,我们看到的东西,我们手摸到的东西,或者我们平时所讲的种种想法,实际上都犹如虚空一样,在没有当中你认为存在,在没有当中虚妄分别,在没有当中追逐、产生各种烦恼。实际上在圣者看来,这一切全都是不存在的。

就像疯子在自己的境界中,这一切似乎都是存在的,他活在虚幻当中却觉得很有意义,但在正常人看来,他完全是一种生悲心的对境。凡夫人的心都是像疯狂者一样,这样去分别、去追逐,在圣者看起来,也是生悲心的对境。

所以我们对于分别心的所有境界,一概都是必须要否定的,学佛前的理想与追求是要否定的,严格来看,学佛后的种种理想,从终极意义上讲,也是需要否定的。

成佛度化众生,暂时来讲当然需要依靠,究竟来说,这些是属于分别心的缘故,与究竟意义的成佛相距甚远。虽然我们认为树立了一个正确的观念,但实际上从究竟来讲,如果是分别心安立的,和究竟的目标或者说真实意义上的佛的境界还是对不上号的。

所以我们要不断地学习,不断地修正、调整,寂灭这颗虚妄分别的心,这才是学习佛法的真正关键所在。而《中论》能帮助我们调整这些错误的观念,对执著虚空这样的粗大的执著可以调整,对认为有修行本体的分别念也可以调整,可以把我们所有的虚妄分别念全部调整为中道的智慧,这就是它的作用。

己二以此理亦可遮破他法

余吾同虚空。

六界是地、水、火、风、空、识,现在着重把空界遮破了,其余五界,都可以采用与观察虚空一样的推理和遮破方式,例破其余五界。

己三呵斥边执见

浅智见诸法,若有若无相。
是则不能见,灭见安隐法。

龙树菩萨在每一品中都宣说了中道实相意义,每一品都可以这个颂词作为结束句。

前面讲了虚空不存在,“非有亦非无,非相非可相”,这两句已经把一切万法的实相交代得清清楚楚。

真正的实相对凡夫人来讲,没办法正面描述。如果对凡夫人正面描述空性的相的话,众生的分别心马上就把它抓住,开始执著,把它认为是一个实有的东西。所以,在中观中所使用的方式都是遮破,把你执著的东西破掉,然后勉强安立一个词叫“空性”。所以不能让众生去抓住任何一个法,不管是有的法还是无的法,乃至于对空性见也不能执著。

我们不能认为我现在抉择了空性,龙树菩萨应该高兴了,实际上龙树菩萨看到你相续当中破掉了有边之后又执著了无边,他不会高兴的,这根本不是他的意思。所以《中观》当中使用了一个善巧,就是“破”,通过遮破的方式来开显实相。

我们遮破了我们执著的东西,我们说“我这样执著”,龙树菩萨说“放掉吧,这个是错误的。”,然后我们又换一个执著方式,龙树菩萨说“放掉,这个也是错误的。”那我们说“这个也不能执著,那个也不能执著,到底让我们执著什么?”龙树菩萨说“什么都不要执著”。

在这个“什么都不执著”当中去体会实相意义,这个时候就是一种没有办法言说的,没办思维的。因为实相本身就是超离思维的。所以当我们把分别心歇下来的时候,你不想再执著什么东西,但是就在这个当中可以慢慢慢慢生起一种觉悟,这种觉悟叫证悟空性。

所以你认为“我证悟了”,实际上只要有分别心就绝对没办法现前实相。当我们把所有的分别心——有的分别心,无的分别心,修道的分别心,不想修道的分别心,把这些分别心都真正地息灭下来的时候,没有什么再可以想的时候,这个时候它的实相就会显现出来。

“浅智见诸法,若有若无相”从这个角度说明凡夫不能见到寂灭一切见的安隐之法。“浅智”是分别心很严重的人,或实执很严重的人。“浅智见诸法”都是“若有若无相”,或者是有,或者是无,众生的执著要不然落入有边,要不然落入无边,通过有边滋生常见,通过无边滋生断见。

有些人在有边中进行终极分析,以有的分别心做很多实验或发表很多论文,永远落在有边当中,永远是分别念,不能找到藏在现象背后的实相;有些人在无边当中进行终极寻找,但是落在无的分别心当中,虽然可以把无相取名为空性或实相,或叫“一切不执著”,这样取名字是可以的,但分别心没有真正离开无的执著,当你还是处在分别心状态的时候,你怎么可能找得到无相后面的真实呢?找不到的。

所以凡夫人见诸法的时候,都是有无是非,不是是就是非,不是有就是无,总是没办法超离有和无的束缚。如果浅智在见诸法的时候,自然而然去分别是有是无的时候,这个众生不能见到实相。

这个实相是什么呢?“灭见安隐法”,安隐,也作安稳,尤其在汉地,安稳法就是一切万法的实相。安和稳可以分别解释,“安”指身体非常寂静;“稳”指心很寂静,身心都很寂静,就叫安稳。“隐”是隐藏、隐蔽的意思,实相隐藏在分别心的本体中。

如果处在分别心的有无状态中,没办法灭见而显现它的自性。“灭见”中的“见”是指所有见,包括正见与邪见(为烦恼所摄的五种见:邪见、边执见、戒禁取见、萨迦耶见、见取见),广义而言,“灭见”中的“见”指有见和无见。如果处在分别心当中,一定是有和无,如果你不断地分辨有无,怎么样去了知有无见当中的究竟实相呢?没有办法的。

所以要想真正体会灭见安稳法,必须经由学习殊胜的空性论典,善巧地息灭有无的执著。龙树菩萨通过他的文字来引导我们的心识,首先确立一个正确的渠道,让我们在这个正确的渠道当中去分析去观察,但是能够通过龙树菩萨的词句去分别是已经上了轨道了,如果我们在这个轨道当中没有额外的滋生分别念,虽然这也是分别念,但是通过这种分别念最后可以息灭分别念。这种分别念是息灭分别念的方法,其余的分别念是滋长分别念的方法,本质上是完全不相同的。

学《中论》虽然暂时看来是寻思,但他这种分别念的系统是息灭分别念的系统,经由分别念来息灭分别念。这个可能很多人不了知,这种分别念增长这后,最后会回归寂灭。而且这个系统就是在帮助我们息灭分别念,所以学到最后分别念越来越细,越来越寂灭。这是通过学习《中观》完全能得到的。

所以凡夫人看到万法都是有无,实际上我们在分别的时候,虽然我们说在学习《中论》,但是我们自己惯有的思维,在看到万法的时候,自然而然会落入有无当中。圣者出定的时候,他面前也会显现法,但是他看到法的时候,就会看到法的实相,实际上不是有的也不是无的,那到底是什么呢?什么都不是。你说是什么就已经错误了,已经落入到你认为的这个法当中,但是你认为的这个法是不是这个法本身呢?根本不是。法的本性是非有非无的,它就是这样显现,离开一切戏论的。

所以我们在学习空性的时候,要缘空性去修持,当我们看到这个法的时候,自然而然就没有什么执著分别。这也分入定和出定两个阶段:入定的时候完全见到法性,出定的时候,见到如梦如幻的相,如梦如幻的相实际上也是法性的一部分。

所以我们要相合于实相的话,就必须要好好地分析、观察、实修,否则就会和这里所讲的一样,变成龙树菩萨所呵斥的对境,分别有无等等,无法见到实相。

《中观根本慧论》之第五观六种品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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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科判(上师·索达吉堪布《中论广释》体系)。点科判名看 整门科判全图;点名旁讲者跳到该讲者讲解里此科判。

庚三、破界——观六种品
辛一、以理证广说
壬一、破虚空相
癸二、有实无实不成立
离相可相已,更亦无有物。
若使无有有,云何当有无?
是故知虚空,非有亦非无,非相非可相。
浅智见诸法,若有若无相。是则不能见,灭见安隐法。

所属: 中观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