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佛学会

第19课

思考题

1.以教证说明为什么宣说五蕴品?

2.以什么样的推理破因色、果色互相观待之理?

3.若承许无果之因或无因之果,会有什么样的过失?

4.怎样得出有果无果之因色,以及有因无因之果色都不合理的结论?

5.举例说明了解空性和证悟空性的差别。

6.诸智者为什么不应分别色法?

《中论广释》

麦彭仁波切 著释索达吉堪布 译讲

今天开始学习第四品《观五阴品》。这一品主要讲色、受、想、行、识五蕴不存在的道理。

有部宗认为:五蕴是实有存在的,可以包括一切有为法,理由是,释迦牟尼佛在经典中说过“一切有为法即是五蕴”,如果五蕴不存在,佛陀就不可能如是宣说,既然说了,就说明五蕴存在。不仅小乘行人,我们有些大乘修行者也会有这种执著。

在本品中,龙猛菩萨以其敏锐的智慧对此做了抉择,揭示了五蕴的真相——未经观察时,五蕴如梦幻泡影般的显现是存在的,但一经胜义观察,它们就会像破裂的水泡一般消失于法界当中。

在讲的时候,我会尽量先从颂词上解释,因为不看讲义,所以对讲者来说会有点困难,对听者来说也会稍微有点难懂。但你们这样运用自己的智慧去分析,会对理解有很大帮助。

讲颂词之前,我会先分析科判。我看到讲考的时候,很少有道友解释科判,以后还是要分析一下,因为如果不懂科判,就会感觉很多推理都差不多,懂了之后才知道颂词是从哪个侧面进行观察的。所以理解科判非常重要!

我每天大概讲四、五个颂词。有些道友学得特别认真,当天的内容都能完全掌握,这样非常好。但有些道友却不是这样,从下课后七、八点钟一直到第二天上课前,这么长时间也不知道看没看书。有些人可能背书用的时间比较多,但有些方面我不是很满意。希望大家不要觉得难懂就放弃了,一定要坚持下来,每天都要做到及时复习。

以前有的道友,闻思一部法时稍觉困难就放弃了,转而去听另一部法,当遇到难懂的地方时又放弃了,又改学另一部,这样换来换去,最后很多上师的窍诀、法的精要都得不到。而有些道友却不是这样,通过认真学习一部法就收获了很多。像以前讲《中观四百论》时,很多堪布、堪姆特别精进,听课时全神贯注,笔记记得非常认真。去年我让他们传讲这部法时,他们都觉得没有什么困难,说因为当时下了很大功夫,现在基本都能回忆起来。而有些道友虽然也听了这部法,但由于当时没有认真学,现在就像从未学过一样,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大家也不要认为传讲《中论》是别人的事,与自己没关系。现在汉地很多地方都缺少讲经说法的人,如果你回汉地以后,有人听说你在五明佛学院学过《中论》,请你传讲时,你也不得不答应。那时你就会对自己以前没好好闻思感到后悔的。希望大家在听闻每部法的时候,都能尽量把精力放在上面。

四、观五阴品庚二(破蕴——观五阴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辛一以理证广说分三: 一、广破色蕴; 二、以此理类推余蕴; 三、宣说辩驳之理

壬一广破色蕴分三:一、观察因色果色互相观待之理;二、观察因色果色是否存在而破;三、观察因色果色是否相同而破

癸一观察因色果色互相观待之理分二:一、略说立宗;二、广说理由

子一略说立宗

若离于色因,色则不可得。
若当离于色,色因不可得。

鸠摩罗什大师将这一品译作《观五阴品》。“阴”和“蕴”的意思基本相同。唐代以前经常称五蕴为五阴。演培法师的讲记中说:“五阴就是色受想行识,奘师译为五蕴。

有人说奘师是法相宗,所以译为五蕴;什公是法性宗,所以译为五阴。其实这是没有根据的。”

所谓“蕴”,汉文和藏文当中都是积聚之意,即众多不同的法积聚在一起。比如,色蕴包括粗的色法、细的色法、显色、形色、因色、果色等;受蕴包括苦、乐、舍三种或苦、乐、忧、喜、舍五种感受;想蕴包括种种想;行蕴包括受想以外的种种相应行及不相应行法;识蕴包括六识或八识等。《俱舍论》云:每一个蕴上都积聚了很多法,譬如,识蕴和想蕴分别是由很多心识积聚在一起形成的。

在这一品中,龙猛菩萨首先观察了色蕴不存在,破其它蕴的方法与第三品的破法基本相同。第三品只对十二处中的眼处和色处做了详细观察,以此类推便遮破了其它处。第四品的破法也是如此,首先从各个方面遮破色蕴,然后以此类推遮破其它四蕴。

下面首先破色蕴。根据《俱舍论》的观点,有部宗认为:色法分为因色和果色,都具有实有的本体。因色,即地、水、火、风四大种;果色,即五根、五境和无表色,共有十一种。

中观宗驳斥说:如果因色和果色之间如你们所说是一种因果关系,那么两者必然互相观待,这个颂词是对此的略说。

“若离于色因,色则不可得。”若离开了色因(即因色),果色则不可能得到。

意思是说,如果离开了地、水、火、风四大种因色,那么五根、五境、无表色这十一种果色也不可能得到。为什么呢?因为无论是眼耳鼻舌身五根,还是色声香味触五境,全部是四大聚合的体性,因此,离开四大的单独果色根本得不到。

“若当离于色,色因不可得。”反之,若离开了果色,则色因(因色)也不可能得到。也就是说,四大是五根和五境的因,与五根和五境没有任何关系的四大根本得不到。

由此可知,因色和果色互相观待,一者不存在,另一者也不可能存在。比如,微尘是一种果色,里面包含了地水火风四种因色,离开了微尘,就不可能找到四大种因色,反之,离开了四大种因色,也不可能找到微尘。这个道理就像没有儿子,观待他的父亲就无法安立;没有父亲,观待他的儿子也无法安立一样。既然因色果色观待才能成立,它们就不可能有独立的自性,因此,因色果色根本不存在。

这个颂词是略说,大家要清楚它的两个立宗:没有因色就不会有果色;没有果色也不会有因色。下面是广说原因。

子二广说理由分二:一、离因色之果色不合理;二、离果色之因色不合理

大家在分析这一品的时候,一定要仔细看科判,否则理解起来可能会有点困难。

丑一离因色之果色不合理

离色因有色,是色则无因。
无因而有法,是事则不然。

如果离开了色因(因色)还有自性成立的果色,这些果色则成了无因的色法。但无因而有色法的情况根本不存在。

也就是说,如果当离开四大种因色时,果色还能产生,果色就成了无因而生。颂词中没有解释原因。月称论师在《显句论》中分析说:假如果色不观待任何因色而能产生,两者之间就已经脱离了关系,这样所谓的因生果也不能成立,果色就成了无因而生,因此这种说法根本不合理。

为什么无因而生不合理呢?“无因而有法,是事则不然。”因为一切有为法皆由因缘和合而生,在这个世界上,无因之法如同石女的儿子一样根本得不到。就像如果没有父亲,儿子就不可能得到一样。

广说理由中第一部分“离因色之果色不合理”已经讲完了,下面讲第二部分。

丑二离果色之因色不合理

若离色有因,则是无果因。
若言无果因,则无有是处。

这个颂词是反过来观察。若离开了果色而有因色,则因色就是无果之因,如果说无果之因存在,则完全不合理。

也就是说,如果认为十一种果色不存在时,四大因色仍能独立存在,就等于承认了无果之因的存在,但这种观点完全不合理。因为在世界上无果之因根本找不到,就像父亲需要观待儿子才能安立,如果没有儿子,观待他的父亲也不可能存在一样。

总的来说,科判“观察因色果色互相观待之理”分为略说和广说,略说有一个颂词,广说分为两个方面,各有一个颂词,总共有三个颂词。

下面是从观察因色果色是否存在方面破。

癸二观察因色果色是否存在而破分三:一、破有果无果之因;二、破有因无因之果;三、摄义

这个科判分为三部分:一是破有果无果之因,即无论有果还是无果,因都不存在,以此遮破了因色存在之说;二是破有因无因之果,即无论有因还是无因,果都不存在,以此遮破了果色存在的观点;最后是摄义。

子一破有果无果之因

若已有色者,则不用色因。
若无有色者,亦不用色因。

中观宗认为,十一种果色无论“有”还是“无”,因色存在都不合理。

首先分析“有”果色。“若已有色者,则不用色因。”如果已经有了五根、五境等果色,则不需要再用色因(因色)来成立。

为什么呢?因为四大种因色是用来成立果色的,既然现在果色已经具足,因色的存在就没有任何必要,就像如果儿子已经有了,从生的角度讲,父亲还有什么用呢?不会再起任何作用,因为果已经具足的缘故。

“若无有色者,亦不用色因。”如果还没有十一种果色,即果色的自性尚不存在,则也不能用四大种色因(因色)来成立。

为什么呢?因为因不可能对一个不存在的法起任何作用而令其产生。正如《澄清宝珠论》(《入行论释》第九品)中所说:即使千万因缘具足,也不可能让没有的果产生。所以,若果色尚不存在,因色也起不到任何作用。

这个科判观察了无论有果无果,因的存在都不合理。若有果,因就没有任何用;若无果,因同样起不到任何作用。从两方面遮破了因。

总之,认为因色和果色存在,只是未经观察的分别执著而已。刚才第一个科判是从因色和果色是否观待方面破。如果真正将此推理融入内心,就会知道,两者观待也不成立,不观待也不成立,也就是说,因色和果色之间无论什么样的关系,两者都不能成立,以此就遮破了因色和果色。

现在是从因色和果色是否存在方面破,观察之后就会知道:果色存在,因色没有什么用;果色不存在,因色对其产生同样没有任何用。作为一个正直的人,要么说果色存在,要么说不存在,除此之外,果色有没有一种其它的存在方式呢?根本没有。而果色存在也不需要因色,不存在也不需要因色。如此一来,因色就根本没有立足之地。

如果我们能不断这样思维串习,对色法的贪执自然而然就会息灭。以上是破有果无果之因,下面是破有因无因之果。

子二破有因无因之果

无因而有色,是事终不然。

这个颂词是反过来观察果。没有因色而有果色,也是完全不合理的。

按理来讲,再有一句“有因而有色,是事终不然”,即从两方面破可能好一点。龙猛菩萨虽然只说了一句,但后一句应该是间接说明,可以类推出来。

颂词意思是,如果四大种因色不存在,那么十一种果色就绝对不可能存在。“是事终不然”,“终”是绝对、的确的意思。反过来讲,“有因而有色,是事终不然。”有了因而有色法也是绝对不合理的。

以上分析了第二个问题“破有因无因之果”,即有因,果存在不合理;无因,果存在也不合理。颂词中对“无因而有果”做了明显破斥,对“有因而有果”的遮破并不明显。虽然有因而有果在名言中可以成立,但在胜义中并不能成立(第一品已经观察过)。

子三摄义

是故有智者,不应分别色。

色法不存在的道理,前面从因色和果色是否互相观待、是否存在两个方面做了观察。作为一个有智慧的人,这时就会明白:无论因色和果色是否观待,两者都不能成立;无论果色是否存在,因色都不能成立;无论因色是否存在,果色都不能成立。如此一来,因色和果色就根本无法安立。

因此有智慧的修行者,就不应该再分别任何色法了。

我们经常觉得这个东西形状好、那个东西颜色差、这个人相貌庄严、那个人外貌丑陋等等。在辨别的过程中,对悦意的对境产生贪心,对厌恶的对境产生嗔心……事实上这根本不合理。当以胜义理观察时,一切万法皆如梦幻泡影一般,毫无真实可言。

《入行论·智慧品》亦云:“是故聪智者,谁贪如梦身?如是身若无,岂贪男女相?”意思是,当真正用智慧观察时,所有的色法都不存在,既然如此,有智慧的人谁还会贪执这个如梦般的色身?没有所谓的身体,为什么还要贪著男相或女相呢?

下面宣讲《中论释》的内容:

【丁四(观五阴品)分二:一、经部关联;二、品关联。】

【戊一、经部关联:】

【如《般若经》云“色以色空”等,宣说了无有五蕴[阴]的道理。】

《般若经》中对无有五蕴的道理,如“色以色空、受以受空、想以想空、行以行空、识以识空”等都一一宣说过。不仅大乘经典有如是教言,小乘《增壹阿含经》中亦云:“色如聚沫,受如浮泡,想如野马(阳焰),行如芭蕉,识如幻法。”意思是,色等五蕴虽然会在名言当中显现,但其本体根本不成立,无有任何实义。

这些道理并不是口头上的一种说法,任何人通过中观理证去推断,完全能够成立。以上是经部关联。

为什么要讲经部关联呢?因为,龙猛菩萨依理证而抉择的道理,如果与佛经的内容没有任何关联,将非常不合理。为了证明相关性,开头需要引用教证来说明。我们平时讲经说法也不能离开佛经的范畴。现在很多人传法时喜欢滔滔不绝地讲自己的各种分别念,如果所说的话与佛经的内容并不相符,就不能叫传法,这样对众生也不会有什么利益。

【戊二、品关联:】

为什么要讲这一品?讲的缘起是什么?本品是针对什么对境而安立的?这些就是品关联所要阐述的内容。

【如果有人认为:五蕴是存在的,因为《俱舍论》中也是这样宣说的。】

这主要是小乘有实宗的观点,他们以《俱舍论》为依据,认为五蕴应该存在。

【而在五蕴中又包含了十二处的缘故,所以,五蕴是存在的。】

五蕴可以包括十二处,但十二处不一定包含五蕴,《俱舍论》中对此做过阐述。我们前面介绍时讲过它们各自包含的范围。对方认为,五蕴包含十二处这一点,也可以说明五蕴是存在的。

【为了证明五蕴不存在,而宣说本品。】

【此品分三:一、遮破色蕴;二、以此理亦可遮破他法;三、辩驳之理。】

【己一(遮破色蕴)分二:一、立宗;二、理由。】

【庚一、立宗:】
若离于色因,色则不可得。
若当离于色,色因不可得。

【除开色法的因——四大之外,根本不存在其他自性成立的果色——五境、五根。】

此处果色没有提及无表色。按照小乘《俱舍论》的观点,果色包括五根、五境和无表色;《大乘阿毗达磨》当中果色包括五根、五境和一个法处所摄色。

中观宗驳斥说:你们认为色法存在,分为因色和果色,但这种观点根本不合理,因为,离开了地水火风四大种因色,五根、五境等果色根本不能成立。

【而除开“果色”之外,也不可能另外存在自性成立的色法之因——四大。】

反之,如果离开了五根、五境等果色,地水火风四大种因色也不可能成立。

表面看,地水火风和五根等好像没有什么关系,但实际上,小乘所承认的五根、五境是一种色法,既然是色法,则必定是由微尘组成,不可能离开八种微尘,这样就必然具足四大。

中观宗此处首先立宗:离开因色不会有果色,离开果色不可能有因色。简单地说就是这两句。

【庚二(理由)分二:一、理由之一;二、理由之二。】

【辛一、理由之一:】
离色因有色,是色则无因。
无因而有法,是事则不然。

【其原因如下:如果除开色法的因,而单独存在其他自性成立的果色,则其果色将存在无因的过失。】

如果离开了四大因色,十一种果色仍然能够独立存在,果色就有了无因而生的过失。

【因为(果色与因法的关系)如同宝瓶与氆氇一般毫无瓜葛,或者(果色的)自性已经成立,并不观待因法的缘故。】

宗喀巴大师在《理证海》中、月称论师在《显句论》中对此都从两方面做了分析:如果离开了因色的果色能单独存在,那么或者是由于因色和果色像瓶子和柱子一样,彼此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或者是因为果色的自性已经完全成立,并不需要观待因色的缘故。成为无因的原因,颂词里面没有讲,但在讲义当中已经讲了。

【然而,不具备因法的任何事物,在何时何地都不可能存在,因为有恒常存在或恒常无有等过失。】

然而,果法不观待因法根本不合理,因为没有因的有为法,在整个三千大千世界当中,在任何时候,无论怎样观察也不可能找到。

《中观庄严论释》、《入中论》等中观论典都讲过无因而生的过失:一切万法因缘具足时就会显现,因缘不具时不可能显现,如果承认无因而生,就会有恒时存在或者恒时无有的过失,这两大过失不可避免。因此,离开了因色,果色不可能存在。

下一颂是说,离开了果色,因色也不可能得到。
【辛二、理由之二:】
若离色有因,则是无果因。
若言无果因,则无有是处。

【倘若承许在除开“果色”之外,存在色法的因,则(这样的因法)就成了无果之因。】

如果离开了五根、五境等果色,地水火风四大因色仍然能够单独存在,此因就已经成了无果之因。

【但是,因为(这样的无果之因)远离了因法以因法的性质而安立的理由,如同虚空中的鲜花一般。因此,无果之因在任何时候都不存在。】

这种无果之因就像虚空中的鲜花一样,根本不存在。为什么不存在呢?因为以正量不可得之故、与事势理相违之故,即以任何现量、比量都不可能得到,也违背了因法以因法的性质而安立的规律。因此,无果之因在任何时候都不存在,就像如果没有儿子,观待他的父亲也不可能存在一样。

下面是从观察果色有无方面破,讲义这样理解可能好懂一点。

若已有色者,则不用色因。
若无有色者,亦不用色因。

【另外,假如果色的自性已经具备,则色法之因尚存就不合理,因为其[果色]自性已经成立,则因法也就不需要了;】

假如果色的自性已经具足,加上一个因色又有什么用呢?就像如果儿子已经有了,那父亲对于儿子的出生就不会再起任何作用,如果还起作用,就会有已生再生无穷生的过失。

【假如果色尚未具备,而色法之因的存在也不合理,因为其自性根本不存在,(色因)也就不能使其产生了。】

假如果色尚不存在,则色因存在也不合理。因为对于一个不存在的法,即使千万个因具足也无法对它起作用而令其产生。

下面是抉择无论有因还是无因,果色存在都不合理。

无因而有色,是事终不然。
是故有智者,不应分别色。

【通过如上观察可以确认“色法之因不存在”,也即“无因的色法成立”的立宗,其理由在任何时候都不合理或者说是非理,】

如果没有因色,则果色存在的立宗,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不合理或者说非理。藏文颂词里用了两个选择性的否定词来强调其不合理性。

【这里之所以以两次否定进行遮破,无非是为了反复加深印象,以便铭记不忘。】

麦彭仁波切、宗喀巴大师在解释时都说:之所以用了两个选择性的否定词,主要是为了在遮破时加深印象,强调在整个世界上无因而生的果法根本不存在,这种观点非常低劣!

一般顺世外道和唯物论者具有这种邪见,他们否认三世因果,认为前生后世根本不存在。这种观念在世间所有理论当中是极其低劣的。

现今很多人都不承认前生后世的存在,他们根本不愿研究这个问题,对其存在的道理总是嗤之以鼻,这种行为其实非常愚痴。如果自己稍微有点远见,观察一下现实,了解一些佛教道理,就会相信这一事实。无论科学界、文学界还是其它任何领域的人,研究之后都不得不承认。

也有一些人虽然嘴上说没有前生后世,可是心里还是承认的,但他们并没有很认真地看待这一生命现象。我知道的有些人甚至把回忆前生后世的能力看成是一种民间艺术。

《香港大公报》不久前报道过一件事:有一个叫玉梅的西藏人,大约五十多岁,虽然从未念过书,但现今却在西藏科学院任职,享有国家级的待遇。为什么呢?这和她能回忆自己的前世有关。

玉梅的家乡在西藏那曲县的一个湖泊旁。她在16岁的时候,有一天到错那(黑水湖)和错嘎(白水湖)旁放牧,在湖边不知不觉睡着了。梦境中出现了一匹白马和一匹黑马,两匹马互相猛力厮打,最终白马获得了胜利。这时,白马突然变成了格萨尔王,对玉梅说:你前世是我的马夫,但这一世你却转成了女身,既然如此,希望你以后能把我的传记传唱给藏地的百姓……玉梅梦醒后大病了一个月,躺在床上不吃饭、不说话,眼前浮现的都是格萨尔王的故事。病好之后她便开始一篇一篇地传唱格萨尔王传记。

她从16岁开始传唱,10年后名动拉萨。1983年,26岁的玉梅被西藏自治区《格萨尔王传》抢救办公室吸收为研究人员。她能记住近千种地名、人名和武器名,但却记不住拉萨街道的名字和同事的名字。

前不久有位深圳记者采访她时,亲眼见到了她传唱的整个过程。传唱前她仿佛被降神了一般,昏倒后醒来时已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之后便能开口唱诵。这时旁边的人会把她传唱的内容全部录下来。根据录音整理出来的格萨尔王传,与历史相关记载完全相符。

虽然西藏科学研究院冠以她民间艺术家的身份,但也知道她前世的这些经历真实不虚。她从未念过书,不认识任何字,但根据她传唱整理出来的文字却已经达到了几十万字,出版了好几本书。

后来她应邀到了西藏寺。那次我去拉萨的时候,有位叫格萨美托的新闻记者要去采访她,我也想去看一看,但由于时间特别紧,只能去哲蚌寺看看藏文古书的编辑情况,感觉还是这个比较重要。

其实称玉梅为民间艺术家并不合适,意思已经完全变了,她传唱的并不是编出来的民间艺术。现在很多新闻记者和科研人员对此下的结论是:这是人类的一个奥秘。他们仅用“谜”来定义,丝毫不谈她前世存在的事实。

他们没有深入研究,可能也是因为判断和研究的方法太单一的缘故。如果懂得了像《前世今生论》中所讲的佛教道理,这些所谓的谜就会很容易解开。其实,玉梅之所以具有这样的能力,一方面是因为,她前世可能确实当过格萨尔王的马夫;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得受了格萨尔王不可思议的加持。

现在玉梅和女儿都是拉萨西藏社科院的研究人员,待遇非常高。有些人经常议论:“一个连字都不识的人却能拿这么高的工资,真让人羡慕啊!”他们只关注这个问题,而对她前世存在的事实,以及格萨尔王不可思议的加持却没有什么兴趣去探究,当成谜就过去了。

事实上这并不是什么谜,人的前生后世的确存在,通过现量就可以得到,通过比量也可以推证。这样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很多人却只愿把它看成谜,而不愿由此承认前生后世的存在,这种行为非常愚痴!

还有一些人,虽然学了空性,但因为没有通达而堕入了空边,也开始否认起轮回和因果。关于这一点,慈诚罗珠堪布的《中观根本慧论》讲记中说:“虽然从一切法的究竟实相本体上讲,既无因也无果,但我们还是有错觉。在错觉面前,轮回因果现象就是有,就是成立。就像作恶梦见到毒蛇和老虎一样,本来梦里不应有毒蛇、老虎,但依靠一些因缘在梦里还是亲自见到了毒蛇和老虎,此时与白天见到它们一样会产生很大的恐怖感……”所以,我们一定要分清楚轮回和因果在什么情况下存在,什么情况下不存在,不能一概而论。

有的人还会产生疑问:“既然胜义中五蕴皆空,火不存在、身体也不存在,那为什么手触碰火的时候,会感觉烫并由此产生痛苦呢?”因为,大家现在对空性只是表面理解而已,并没有证悟,如果真正通达了空性意义并依之不断修习,到了一定时候,就会现证这种空性境界。

有这样一则公案:佛陀住世时,有个人特别吝啬,不愿对别人做任何布施,甚至开口说“布施”两个字都特别难。后来他遇到了佛陀,佛陀让他右手拿一把草,想象右手是自己,左手是别人,把右手的东西送给左手。即便只是这样,他也极不情愿,经过佛陀再三劝说,才慢慢地把右手里的草送给了左手。这样不断练习之后,他也愿意把手里的草供养给佛陀。这时他的心已经有了转变。

经过这样不断练习,他慢慢养成了布施的习惯,悲心也由此不断增强。后来为了帮助别人,他不仅可以布施自己的全部财产,甚至连自己的身体也能完全舍弃,已经达到了这样的超胜境界。

我们现在只是在字面上对空性稍有理解而已,并没有多少实际修习,所以身体接触火时肯定会感觉烫,但只要不断修习空性,到了一定时候,就会像米拉日巴等大成就者一样,一切任运自成。

作为一名佛教徒,对前后世、业因果等一切万法胜义中不存在、世俗中存在的道理一定要通达,并且一定要在实际生活中运用,这一点极为重要!

【无因之谈实在是极其低劣的说法,无论以现量还是比量,都足以迎头给予其极其沉重的打击。】

无因而生的说法非常低劣,无论以现量还是比量进行观察,都不能成立。使用两个否定词是为了强调其不合理性。

【以如前对色法所进行的观察,可得出结论:色法在任何时候都不存在!因此,现见真实义的智者瑜伽士们,对于有碍无碍等,以及黄色蓝色等色相,千万不要建立少许分别念,因为彼等远离自性的缘故。】

所谓的有无,完全是一种分别念。很多人会产生疑问:既然如此,佛陀为何还说有碍、无碍等,以及黄色、蓝色等色相存在呢?

其实佛陀并不是从实相方面讲的。佛在《随顺世间经》中说:“世间说有者,我亦说为有,世间说无者,我亦说为无。”《入中论自释》中引用《三律仪经》也说:“世间与我诤,我不与世间诤,世间说有者,我亦说有,世间说无者,我亦说无。”

可见,佛陀只是为随顺世人的分别念才如是宣说,并非因为它们真实存在而这样分别。分别只是一种方便,不分别才是了义的法门。如果没有第一转法轮作为阶梯,第二、三转法轮的甚深教义众生是很难理解接受的。

作为一名智者,通过观察色法,内心应该真正生起一种体会——观察胜义时,已能完全确定万法不存在,不会再生起任何诸法实有的分别念。

脚注

1 有为法:指因缘造作之一切法。

2 法相宗:中国佛教十三宗之一,大乘八宗之一;此宗的宗名有五,一法相宗,二唯识宗,三普为乘教宗,四应理圆实宗,五慈恩宗;由于决判诸法的体性相状,名为法相宗;由于明万法唯识的妙理,名为唯识宗;由于普为发趣一切乘故,名为普为乘教宗;由于所谈的义理均是圆满真实故,名为应理圆实宗;由大唐慈恩寺玄奘窥基二师所弘传故,名为慈恩宗;关于本宗的传承,唐代玄奘三藏入印求法,师事护法之门人戒贤,具禀瑜伽行学派的奥秘。

3 法性宗:华严宗五祖宗密所判大乘三宗之一。又称性宗。此宗认为,一切众生之心并非由于断惑而得清净,实乃本来清净者,故众生之心即为法性。宗密判大乘为法相、破相、法性等三宗,法相宗,指以五位百法等建立法相之唯识宗;破相宗,指以四句百非破一切法相之三论宗。依华严五教判而言,前者相当于相始教,后者相当于空始教。相对于此,法性宗则相当于终、顿、圆等三大乘,亦包括华严、天台等宗。宗密又主张法性宗较法相、破相二宗为优。

4 相应行:行或造作之一。心、心所发二者互不分离,互相平等同时而起,受想而外之一切心所生法。

5 不相应行:谓非如心王心所之无形,亦不如色法之有形,与这三法皆不相应,而是宇宙万有变化的幻象,故名不相应行法,共有二十四法。

6 八识:法相宗谓耳目鼻舌身意六识之外,更有末那识、阿赖耶识二者。末那之义为我执,谓执持我之见者,即此识也。阿赖耶者,即末那识所执以为我者也,其义为藏,谓能藏一切法,世俗所云神识性灵,皆指此。

7 无表色:受戒时,以强盛三业,制造一种色体,此体亦由四大之色法而生,故名为色,外相不显,故名无表,因有防非止恶的功能,故以之为生戒体。此无表色,虽不似他色之有质碍,然而由四大的色法生故,所以摄在色法之中,是乃小乘有宗的教义。

8 《澄清宝珠论》:是麦彭仁波切为《入菩萨行论》中第九品《智慧品》所著的释文。昔日文殊菩萨的化身---麦彭仁波切听闻《入菩萨行》仅只五日便著成了著名的《智慧品释·澄清宝珠论》。此论精要地辨析驳斥了外内诸宗的偏执与错失,圆满地抉择开显了中观应成派究竟了义的无畏善说。

9 《增壹阿含经》:东晋瞿昙僧伽提婆译。又作《增一阿含经》。此经是印度北方所传四《阿含经》中的一种,同其他三部阿含一样,系记载基本佛教教义的重要典籍。所说多为渐次趋入佛法的施、戒、生灭、涅槃等道理。随世人的根机不同,常从各方面来演说一法,随事增上,以数相次,从一法增至十一法,并说有种种因缘故事,所以叫《增一阿含经》。

10 八种微尘:即地、水、火、风、色、香、味、触八微尘。欲界中既无根尘亦无声尘,如外界的山河大地等最小微尘,也是由八种微尘一起产生。

11 事势理:就是完全符合实际的道理,即真正的正理,也叫法尔理。依靠事势理成立,就是证成理。

12 这里:指藏文颂词里,在鸠摩罗什的译本中,只有一次否定。

13 又称顺世派。为古印度婆罗门教之支派,主张随顺世俗,倡导唯物论之快乐主义。此派与阿耆毗伽派同为古印度自由思想之代表学派。此派以唯物论之立场,主张地、水、火、风等四元素合成吾人身心,人若命终,四大亦随之离散,五官之能力亦还归虚空,故吾人死后一切归无,灵魂亦不存在。因此,此派否认轮回、业,复否认祭祀、供仪、布施之意义。于认识论上主张感觉论,于实践生活上主张快乐论。并反对婆罗门所主张之祭祀万能主义,而倾向于诡辩之思想。

14 格萨尔王:是莲花生大士的化身,一生戎马,扬善抑恶,宏扬佛法,传播文化,成为藏族人民引以为自豪的旷世英雄。格萨尔王生于公元1038年,殁于公元1119年。一生降妖伏魔,除暴安良,南征北战,统一了大小150多个部落,岭国领土始归一统。

15 哲蚌寺是藏传佛教格鲁派寺院,与甘丹寺、色拉寺合称拉萨三大寺,位于拉萨西郊,寺院规模宏大,白色建筑群依山铺满山坡,远望好似巨大的米堆,故名哲蚌。哲蚌象征繁荣,它是格鲁派中地位最高的寺院。

16 释迦牟尼佛一生共转过三次法轮。第一次是转四谛法轮,即主要宣讲苦、集、灭、道四谛;第二次是转无相法轮,主要宣讲般若空性,即将轮回、涅盘等一切万法抉择为空;第三次是转分别法轮:主要诠释大乘的博大精神和光明如来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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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法等性本基法界中,自现圆满三身游舞力,
离障本来怙主龙钦巴,祈请无垢光尊常护我。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的菩提心!

发了菩提心之后,今天继续宣讲龙树菩萨所造的《中论》,《中论》分二十七品,今天要宣讲的是第四品——观五阴品。

五阴就是我们平时讲的五蕴。在旧译当中经常使用“五阴”,新译当中几乎都是用“五蕴”这个名词。“阴”就是积聚的意思,或者有些地方讲“阴”有荫蔽善法的含义。

本品主要对人们平时执著的色、受、想、行、识五蕴作观察。很多法积聚在一起称之为蕴。色蕴就是很多色法积聚在一起。这里面既有因色,也就是地水火风四大种,也有过去、现在、未来的色法,或者眼耳鼻舌身、色声香味触,有的时候加上无表色,很多这样的色法聚积在一起就叫色蕴。

色蕴的范围较广,比如身体是微尘的自性、也是色法的自性,由眼根、耳根等等乃至于身根的法聚集而形成;身体之外的桌子、山河大地等物质也是色法。所以这样一种色法,既有属于身体的,也有身体之外的山河大地等,这些都由色法积聚而成,范围很广。

除了色法之外,其余受、想、行、识等四蕴都是心法,四蕴中的前三蕴——受蕴、想蕴、行蕴属于心所(行蕴当中还有一些是不相应行,不相应行是假立的,如时间、方向等没有一个实质),一般来讲受想行属于心法当中的心所;第四个识蕴是心王,如眼识、耳识乃至意识或阿赖耶识等,包括六识或八识。因此,五蕴包括色法和心法等一切有为法。

所以,我们如果能了知五蕴是空性的话,第一能够了知我们身体构造的色法本空,第二我们所执着的这些物质如房子、美景等所有的这些东西都是空性的,对色法的执着可以完全打破。还有对于心法方面的受、想、行、识也能打破。

所以如果对五蕴品的观察能够通达的话,所有我们能够执著的有为法部分就作了彻底的观察了,平时我们执著的、能够引发我们最大烦恼的,或者说似乎成为修道障碍的色法和心法都可以了知是空性,如果能够安住在它们的本体当中,就能安住一切万法的实相。一切有为法就观察打破完了。

所以观察五蕴也是有很大的必要的。《心经》当中也说“观五蕴皆空”,对五蕴都要观察是当体即空的。

丁四观五阴品分二:一、经部关联;二、品关联

戊一经部关联

《般若经》中讲“色以色空”,《心经》讲“观五蕴皆空”等等,讲了很多五蕴不存在的道理,都属于经部关联。

戊二品关联

世间人或小乘行者认为五蕴应该存在,因为佛陀在经典中讲“一切有为法即是五蕴”,《俱舍论》对色蕴与识蕴的体相作了详尽观察,他们说,如果五蕴不存在的话,第一、违背佛经和此论之论点,第二、也有违背现量的过失,因此五蕴应该存在。自宗为了说明五蕴只是现相当中的存在,胜义观察并不存在。

小乘有部成立五蕴、十二处、十八界是实有法,小乘经部认为五蕴的“蕴”既然是积聚的应该就不是实有法,还有说十二处(即六根和六境)是实有,还有观点认为蕴和处都不是实有,只有十八界的“界”是实有……,内道中有很多不同观点,他们之间也有很多的辩论,但在中观宗看来一切法都无自性、没有一个是实有的,五蕴是积聚的固然无实有,十二处和十八界一一观察分析的时候也都无实有的。

有些小乘说无实有是指蕴积聚的本体无实有,至于它的构造,比如说四大、微尘这些应该是实有的。但中观宗说观五蕴空的时候,不单单是指蕴的意义,不单单是积聚本身无实有,而且五蕴的本体,连它的微尘在内,从粗到细一概无实有,全都是不存在的。

比如很多零件组成一辆车,我们说车是无实有的,因为它是零件积聚的缘故,所以车的形象,它的整体是无实有的,有些时候破实有只是放在了它的果方面。实际上中观宗在观察这辆车无实有的时候:第一、积聚的本身无实有,第二、组成车的零件的这个因也是无实有,所以连车带零件一概是无实有。

为什么如此分析?如果按照中观宗二无我的观察方式,只是打破五蕴的积聚,可以观察人我空性。就是说五蕴本来无实有,它是积聚的,如果不牵扯到它的微尘,就可以说微尘存在,但人我是没有的,这是观察人无我。按照小乘的观点,剩下的这些微尘不用分析,有微尘而无我就足够了。中观宗认为这个(微尘)属于法我,如果不把微尘遮破的话,五蕴还没有破尽,所以把它的微尘自性也一破到底,从而抉择法无我空性。

所以中观宗有两个观察层次(人我空、法我空),我们破的时候不能只破积聚无自性,还要遮破积聚的因也是无自性。车要破,车的零件也要破。没除了车之外,零件也不成立单独的零件;没有零件也无法安立车。这两个方面的意义都是有的。

所以,品关联对于五蕴的积聚、五蕴的因全部要遮破。

此品分三:一、遮破色蕴;二、以此理亦可遮破他法;三、辩驳之理。

遮破色蕴和第三品观六情品相同,第三品是以眼根为例,例破其余诸根,本品以色蕴为例,例破其余诸蕴,重点放在破色蕴上。只要把破色蕴的理论精通了,它总的原则和原理是一样的。只不过色蕴和它的因、受蕴和它的因,这些在名言的概念上面稍微有点不同,但因果构造的方式,或者说缘起的道理应该都是相同的。

己一遮破色蕴分二:一、立宗;二、理由

庚一立宗

若离于色因,色则不可得。
若当离于色,色因不可得。

这是总破或立宗。

“色因”也叫因色,“色”是果色。如果离开了因色或色因,果色就不可得;如果离开了果色,色因或因色也是不可得。

这个颂词主要通过观待理来宣讲二者都是无自性的:果色必须要观待因色,即果必须要观待因才为果;反之,因必须要观待果才能成为因。所以如果离开了因色,果色就不可得,离开了果,因色也是不可得。

什么是因色或色因?地水火风四大种就是因色。四大种是构成粗大物质的四种元素,比如地大是坚硬的自性,水大是潮湿的自性,火大是暖热的自性,风大是飘动的自性。任何一个法都是具备地水火风的四大元素的,只不过在果色中有些法是某一大增胜,比如一碗水四大种都具备,也有火,也有地,但是其中水的元素比较增胜,潮湿的本体比较明显,但坚固的自性它也是有的;水能流动是由于风大在起作用;它有暖热、成熟的自性,所以水也有火大。

又如一个瓶子,它的地大比较增胜;也有水大的成分,虽然表面看来不很明显,但水大除了潮湿的体性,还有能让物体不散失而成型的作用;火大是让这个东西成熟,让它变成瓶子,所以也有火大的自性;风大就是能令它移动。

所以,每个物体当中都有地水火风四大种或四种元素,但至于是哪一大增胜就看具体情况。前面所讲的一碗水,水大比较增胜;一堆火,火大比较增胜,暖热显现较强。这方面在《俱舍论》当中分析很多。总之,四大种是形成果色的不可缺少的因素,这叫色因或因色。

当四大种这些法堆积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会显现色果——又叫果色。按照《俱舍论》的观点,眼根、耳根等五根都属于果色,还有眼根的对境——色法、耳根的对境——声音、就是色、声、香、味、触等五境,有些地方还说无表色,这十种或者十一种法都属于果色。通过四大种的因而显现出来的果。

所以,四大种是因,其余十种或十一种境是果。它们内部之间有这种因果关系。

我们分析果色到底是不是实有的?应该不是。如果实有就应该有自性,任何有自性的法都是独立存在的,具有自在性。什么叫自在性?就是我自己的本体可以成立,不需要观待任何法,这就叫自在性、有自性成立。

果色如果实有,是否具备实有的自在的本体?根本不具备。为什么不具备?“若离于色因,色则不可得”,这个法如果是自在的,就根本不需要观待任何法,但是离开四大种,果色根本无法形成。既然果观待四大种的因,就说明果不自在,没有自性。必须有因才能有自己的本体,没有因就没有本体,说明果法是观待了因缘的有无而有无。颂词“若离于色因,色则不可得”,说明果法确无自性。

下面反过来讲,“若当离于色,色因不可得”,既然果色无法离开色因,那色因能不能单独存在?也就是说四大种能不能离开果色之外,单独存在,变成一个因法?也不行。如果离开了果色,因色绝对不可能存在。离开果,因就不成为因,因必须能够生果才能成为因,果色不存在怎能成为因?不能成为因。

就像第一品观因缘品时讲稻谷要成为种子,则必须要生芽。如果不生芽,放在箱子或仓库里面,就只是稻谷而已,就不是种子,不是一个因。所以,如果离开了果色,因色不可得,由此而知因色也是无自性。

以上主要是通过观待的方式了知了果色和因色都无自性、无本体的意义,总的宣讲了果色和因色不可得的立宗(结论)。

下面作进一步的分析。

庚二理由分二:一、理由之一;二、理由之二

辛一理由之一

离色因有色,是色则无因。
无因而有法,是事则不然。

离开了因色,果色则不存在,下面还有一个颂词讲离开了果色,因色也不存在。这两个颂词是一对,是一种观察方式。

第一,离开了因色的果色不存在。“离色因有色,是色则无因”,“色因”就是四大,后面的“色”是果色,如果离开了因色而有果色,“是色则无因”,果色就应成无因生;因其无因而有果故,“无因而有法”,名言中任何一个法离开因而存在,“是事则不然”,这不应理。

观因缘品中分析无因生时讲到无因而有果,会出现两种情况:第一、果法有了,但是无因而有的,这样就变成恒常存在、恒有的过失。因为一个法是否消亡要观待其因缘,因缘具备时显现,因缘不具备就不显现,或者说是否能安住就看它的因缘能不能连续。这个法有了,但没有因来约束它,这个法已经存在了,怎么样让它消亡呢?没办法让它消亡,所以说果如果是无因而有(把重点放在“有”上),它就会变成恒有。

第二、如果这个果还不存在,那么这个果就永远不会有,为什么?因为通过现量、比量的道理可知法的存在必定要观待它的前因,如农民种庄稼想要收获果实都要先在春天播种,如果没有种下种子,没有因就不可能有果。“不可能有果”是随它无因的角度讲,(不是随它有果,而是随它无因)无因的缘故就不会有果法,所以变成恒无的过失。因此,如果“无因而有法,是事则不然”。

在这个世界上无因生的法根本找不到,因此,如果没有四大种的因,就不能显现果法。以上就是因色和果色不可得的理由之一。

辛二理由之二

这个科判通过四个颂词次第宣说:第一个颂词和前面的观察方式是一对,前面说离色因,果色不合理,这里讲离开了果色,因色不合理;第二个颂词讲到这样的因是有果的因还是无果的因?有果的因和无果的因都是不合理的;第三个颂词的前两句讲这样的果是有因的果还是无因的果?实际上都是不合理的;后面两句是摄义;第四个颂词观察因色果色是否相同而破。

首先讲第一个颂词:

若离色有因,则是无果因。
若言无果因,则无有是处。

这个颂词和前面观察方式属于一类,前面颂词(离色因有色,是色则无因。无因而有法,是事则不然。)把重点放在果上,无因就无果。此处重点在因上,无果就无因。

“若离色有因”,“色”就是果色,如果离开果色还有因色,则是无果因。“若言无果因,则无有是处。”如果说在名言当中有一个没有果的因,“则无有是处”,根本不合理。

为什么离开果色就没有因色,可从两个角度进行观察:第一、如果整个果不存在,因就不可能存在,这是从粗大的分别念来观察的。果法形成的时候,其中已经有因的积聚,只是在果形成后因已不明显。如果彻底没有果法,就不会有因,这是从否定整个果而否定整个因。

这个理论是怎么安立的呢?比如《入中论》中有一个观察有支和分支的理论,相当于这里所讲的果色和因色的本体。花瓶(果色)是由很多微尘积聚组成,它属于一种果,里面有很多分支的因,如果我们把整个花瓶毁掉,这个因是否还存在?不会存在。

如果我把整个车全部烧毁,你能不能说我把车烧毁只是烧毁它的果,而没有烧毁它的因?这个不行,整个车烧毁之后其零件也同时烧毁。所以有支完全毁坏之后,它的分支也不存在。

这是第一个,如果没有果,就绝对不可能有因,连果带因一起观察,如果根本没有花瓶,不仅果色,连它的因色也不存在,这就是第一种观察方式。

有些时候并不完全把整个车全部烧毁,有些时候果法毁坏之后,它的因法还可以存在。比如我们把这辆车拆掉,当我把零件和轮胎卸下放在地上,这时车的果固然没有了,但它的因还存在。或把花瓶砸毁,花瓶没有了,但它的(因)四大还存在。这样的话,我们以观待理观察果因之间的关系,因之所以能够成为因,一定是能生果的,现在果已经不存在,这个因就不成其为因。

我们在执著当中说, 这个就是车的零件, 但真正严格来看,要成为车的零件,一定要观待它的车型组装完、车的果已经形成,这个零件才是车的零件,才是它的因。但车子已被拆卸为一个个零件,这个时候如果说这是车的零件, 车在哪里? 这个时候车只是我们脑海里面以前的车,或者是我们觉得它应该是车的零件。这个时候果已经变成了我们脑海里的总相了。

当零件拆下时,它已经不是零件了,它就是一个圆圆的东西或是一个轮胎,它自己变成一个单独的有法、一个完整的东西,严格来说它已经不是车的零件,但我们还是会执着为这是车的零件,是车的因。那果在哪里呢?果没有,没有果的因怎么会成为因呢?不会成为因。

我们把花瓶砸毁,果固然没有了,花瓶碎片的四大种还有,但不是因色,为什么?因为果色不存在,这个因色是谁的因色?无法安立因色。可以说它是四大种或者说它是一个轮胎,但不能说这是一个车的零件,它不是车的零件了,它自己变成一个整体,变成有支了。

所以我们观察离果色之因色不合理,可分成两个步骤:第一个,如果离开整个果色,在果色被毁之后,因色就不存在。第二个,如果认为把果色毁掉,因还可以存在,就像把车拆掉还有零件一样。这个可以通过因果之间的特殊关系来分析。能够成为因,必须要有果,但现在果已经没有了。车的果在我们眼前已消失,零件就不成为零件,没有果就不成为因。如果不是因,还说因色是实有的,哪里可能是实有的?如果是实有的,必须要有果,没有果就不是因。

通过这两个步骤可以打破我们对因色的执著。一个是打破对它的本体的执著,一个是打破对所谓因色的概念的执著。无论是果色还是因色,这二者都无自性可得。

下面这组有六句颂词,是观察因果。前面四句是观察有果无果之因,第五句、第六句是观察有因无因之果。

首先破有果无果的因,把重点放在因上,观察因是否有自性:

若已有色者,则不用色因,
若无有色者,亦不用色因。

如果色因或因色是实有,必须要显现一种作用:由因而生的果是已经有的果、还是没有的果?

“若已有色者,则不用色因”,如果果色已经存在,则不用色因。因之所以能成为因,主要是能生果。如果果法还没有存在,色因可以帮助产生果色,但如果在因色形成之前,果色已经存在,那因色就没有用了。(当然这是假设的,假设在因色存在之前,果色已经存在。)

下面从另外一个角度讲,“若无有色者,亦不用色因”。按照世俗的名言规律分析(世俗的规律都是缘起无自性的,都是假立的。),这个果一定是先无后有的。果首先是没有的,但通过色因可令其逐渐形成而产生。但此处站在胜义角度作严格观察,“若无有色者”,这种“无有色”不是假立的,不是因缘没有和合之前的无有色,它是彻底的实有的无的本体,色因对它也是不起作用的。如果是一个实有的无,无论如何积聚因缘也无法转变成一个有的法,正如虚空不能变成有实法,石女儿亦无法显现。以此角度而言,不管积累再多的因缘也没办法让实有的无显现成有法。所以,“若无有色者”,“亦不用色因”。

这些观察方式在分析的时候,有些时候如果我们对这个理论已经很熟悉了,就不会有其他的想法,但如果是初学,对这个理论不是很熟悉,就会想”怎么有的也没有,无的也没有?”,因为对方(或我们)执著的时候,是有一个实有的概念,如果它要成为实有,一定会有它成为实有的根据。

名言中说“刚开始没有,后来有了。”这不符合实有的概念,通过胜义理论分析它就是一种虚幻的显现,只不过众生不了知缘起无自性的道理,认为这是实有的,但是这种概念经不起分析。

如果是实有会有这样或者那样的过失。这样分析的时候,一般人认为的实有根本就不是实有。真正的实有是什么?如果是实有的本体话,是不会有变化的。如果会变来变去,就不可能是实有的。变来变去是跟随因缘的变化而变化,如果跟随因缘而变化,就是无实有的法、缘起的法、虚幻的法。

以上通过果色已经存在还是不存在都不用因色,四大种的因色都没有作用,就破了因色有自性的执着。

下面两句是反过来:果色存在,是无因而生的果色?还是有因而生的果色?

无因而有色,是事终不然。

这句颂词表面上分析的是无因而有果色不合理,但实际上隐藏了另一深意:有因而有果色也是不对的。

首先“无因而有色,是事终不然”,无因而有果色,果法就成了无因生,这是不对的,前面观因缘品中已宣讲“一切万法不是无因生”。

“无因而有色,是事终不然”,对方认为“有因而有色”就应成合理,在名言假立的缘起中,有因就生果。但在胜义观察时有因而有色也不对,可以从因果之间的关系进行观察分析。借用《智慧品》中的一个理论,因产生果,那这个果法是在因之前而有、因之后而有,还是和因同时有?通过三个时间段来分析。

果先于因前就成了无因生,为什么?因在后,果在前,果在因还未生起时就已独自存在,这个果就是无因生,变成无因的果,这不合理。

果在因的后面,先有因再有果,在粗大的思维中这个似乎是合理的,但是详细分析,在因显现的时候,这个果法有没有?还没有。所以这个时候只有因,没有果,这个时候的因不能称为因,因为只有果法生起才叫因。

如果说首先有因存在,第二刹那才有果存在,稍微严格分析一下,这个因存在的时候,果法还没有产生,这个时候因就不叫因,因为没有生果的缘故。第二刹那的时候,因灭,果生了,果生起的时候,因已经灭,那么果是从哪个因产生的?因已经不存在了,果才出现的,这时果成无因生。

所以严格分析的时候,前因后果稍微仔细分析的话,因不会成为因,因为因存在的时候,果不存在;果也不会成为果,因为果产生的时候是无因的果。所以如果是前因后果,不分析的时候好像合理,一分析的时候也不合理。

或者说果法是因灭了以后再生,还是因没有灭的时候生?如果果是因灭了之后生,那就是说果没有产生的时候,虽然有因,但是果没有,因灭了之后生果,这个果就成了一种无因的果。

如果果生的时候,因不灭,就会变成因果同体。如果因还未灭,果就已经产生,就有因果同体的过失,或因中有果的自生过失,或者因变成恒常的过失——果生起后因还未灭,因就变成恒常有因。通过以上分析了知前因后果的关系不合理。

果先因后或因先果后都不合理,因果同时合理吧?仍不合理。当因不存在时,也不会存在果,因为因果是同时显现的;如果因出现的一刹那,同时也出现果,果是没有观待因的,因此就有因不成为因、果也不成为果的过失。所以,有因而有果,是事仍是终不然。

只不过凡夫人的分别念很粗大,对于胜义仔细严格的观察方式不熟悉。如果真正熟悉之后,就可以这些理论观察一切万法,到底我们平时所执着的“有此故有彼”是怎么安立的吗?实际上都无有自性可得,都是假立的本体。

上述是观察有因无因之果也不合理。

下面是摄义:

是故有智者,不应分别色。

所以有智慧的人不应分别色,不应该分别色法的有无、好坏、贤劣等。

凡夫人最擅长于对色法的分别,认为色法有了、无了,或这是好的色法、这是坏的色法,这是一个男的或女的等等,通过对色法的分别,衍出虚妄分别的心识,产生很多诤论,产生诸多罪业和烦恼,愈来愈滑向轮回的深渊。

龙树菩萨教诫我们,有智慧的人不应分别色。我们通过观察了知色法不存在,便不再对色法有虚妄分别,这样善妙的观察一定会引发善妙的果,了知一切万法的本体。

在见解圆满时平等了知一切色法在显现的当下无有自性。我们认为色法的有无、好坏、贤劣、来去,实际上在本性当中既没有有无,也没有来去,也没有常断,什么都没有,就是一个色法而已。所以我们不会再对色法作很多分别,贴上很多标签。

比如看到一个花瓶,“这是一个好东西、这是中国还是外国制造的、这个东西现在可以用来装什么,以后可以用来装什么……”,我们看到一个色法的时候,就生出无穷无尽的虚妄分别,但是这些虚妄分别在法界当中,在这个色法上面都是不存在的,但众生就是很可怜,在一个不存在的法上面又开始出现很多很多其余不存在的分别念,这们怎么会不流转呢?一定会流转下去。

所以智者在看到色法的一刹那,在色法显现的一刹那,了知了色法的本性,安住在它的本性当中,不跟随分别念流转,以后所有的虚妄分别都不会产生。安住在法性当中,安住在当下的自性当中,就会生出无穷无尽的智慧。很多的智慧就是从当下的觉照开始产生的。

所以告诫我们“不应分别色”。当然如果不了知为什么不分别的话,作用还是不大的(当然念金刚句慢慢得加持是另当别论)。但是要让内心在最快的时间当中引发一个定解的话,就是通过前面的这些分析方法,再再去分析,再再去观察,对我们了知万法的本性以及修道方面最有用的就是这些分析。

否则即便是世间的科学家,对色法的分析已达炉火纯青的境界,可以一眼看出珍宝的好坏,或一眼看出色法的贤劣,但这对我们的解脱有什么用呢?你可以把你的知识告诉其他成千上万的人,但他们即便是接受你的理念,但也没办法了知色法的本质。

如果通过龙树菩萨的理论,讲解之后我们懂了,但懂了还不行,要让这种理念渗入到内心深处,要深入到我们每一个细胞当中,还是需要做很多努力的。要它成为我们本性的思维方式,还需要很多努力。

现在我们习惯的是一种带实执的思维,我们要彻底颠覆这种带实执的思维,如果没有下很大的功夫,再再去看书,再再去思考,再再去分析,再再去讨论,再再去观修的话,实际上我们还是不行。一看到色法的时候,自然而然就被我们的实执带动了,去分别这个是好的、那个是不好的,这个是色法、那个是心法。

怎么样才能让我们的思维转变过来呢?这个不下一番大功夫是不行的。单单听一次完全不够,今天要讲考我必须看几次,把它记下来,然后能够讲下去我就过关了。但实际上内心当中有没有产生定解呢?

学完之后有机会的时候,如果没有把这些东西好好掌握到,没有真正用得上的话,这是我们在得到人身的时候,在这么烦乱的社会当中,能得到这么清新的教法,然后我们把它放走了,这对我们是很可惜的。

有时候我们觉得世间人没有接触佛法固然非常可惜,但是已经接触到这些深奥教法的人居把它放掉了,这种可惜远远超过没有遇到佛法的社会上的人。一只脚已踏入到解脱的殿堂,又缩回去,这不是很可惜的事情吗?非常的可惜。

中观的教义能从深层次,从根本上颠覆我们轮回的实执,这么好的教法,我们遇到了,学习了,但是最后因为自己内心当中,或者所谓的其他的根据理由,没有好好学习,没有把这些教义深入到自己相续当中去,最后就说“反正学完了嘛,以后再看,以后再学。”这个方面有的时候,真正错过之后不一定再有这样的时间和机会。

所以遇到这样的推理的时候,一定要把它精通了,尽量成为自己的惯性思维方式,经常这样学习和思维之后,这个空性的教义,肯定能够发挥巨大的能量。它是一个善妙的因,一个善妙的因,它没有作用的话是不可能的事情。

我们觉得学中观没有用,这本身就是一个邪见。中观的理论是打破一切实执的善妙的因缘,只不过我们在学习的时候,没有把这个中观的词句变成善妙的因缘,或者我们没有体会到这是一种善妙的因缘。

前面讲因缘品的时候,再再提到什么因就是结什么果,这个绝对不会虚耗的。中观的善妙的词句,善妙的推理一定能彻底颠覆我们的实有分别念,一定能够让我们从轮回的固有思维中解脱出来,但是为什么我们就没有让它发挥力量呢?是我们没有真正去把这个词句变成调伏我们分别念的善妙因缘。这种善妙的因缘没有成熟。

那么怎么样让它成熟?一方面多多地去思维,祈祷上师等等,通过很多的助缘,让它变成一个真正的善妙的因缘,它一旦成了因,果就没办遮止了,关键在于我们现在看《中论》,也许就是一个法本而已,从某种意义来讲,这个法本的作用和世间小说的作用对我们来讲是一样的,世间的小说我们看了没办法调伏我们的心,现在的法本我们看了、学了,从它的作用来讲,也没有达到它的作用。所以对我们来说,这个东西和世间的东西是一样的,从不调伏我们分别念的角度来讲是一样的。

但是我们怎么让它变成和世间小说根本不一样的一种善妙因缘?我们必须要去花力量,让它入到我们心中去,让它变成真正能够调伏我们分别心的善妙因缘。

所以”不应分别色”,到底怎么样不应分别色?我们是不是学完之后就把它放在那里,让它自生自灭呢?让它自生自灭对龙树菩萨的法本来讲没有什么伤害的,它即便是化成灰了,也是这样的本性。龙树菩萨讲的理论是法界的实相,它就是这样的。但关键问题是我们遇到这个东西之后,眼睁睁地看着这个法本化成灰,我们居然没有在这个里面得到一个应该有的受用,这个是非常非常可惜的。

有些时候我们觉得看一本世间的书收获特别大,但我们看到《中论》这么善妙的因缘,讲解法界实相的,我们觉得好像没有什么感觉,这并不是龙树菩萨没有讲到这些世间人的东西,而是我们根本没有体会到这里面的深义。没有体会到随顺分别念的智慧是没有用的,我们要随顺龙树菩萨的法界的智慧,这个时候对我们调伏深层次的烦恼,生起智慧非常非常有用。所以“是故有智者,不应分别色。”,怎么样“不应分别色”?必须要好好去体会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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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科判(上师·索达吉堪布《中论广释》体系)。点科判名看 整门科判全图;点名旁讲者跳到该讲者讲解里此科判。

庚二、破蕴——观五阴品
辛一、以理证广说
壬一、广破色蕴
癸一、观察因色果色互相观待之理
若离于色因,色则不可得。
若当离于色,色因不可得。
子二、广说理由
离色因有色,是色则无因。
无因而有法,是事则不然。
若离色有因,则是无果因。
若言无果因,则无有是处。
癸二、观察因色果色是否存在而破
若已有色者,则不用色因。
若无有色者,亦不用色因。
是故有智者,不应分别色。

所属: 中观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