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课
思考题
1.如果说正在去的这种行为就叫做去,那么请问,你所谓的正在去的行为,到底是与能作的行为有关,还是与所作的行为有关?
2.名言中一个作者可同时作两件事情,为什么以中观理抉择若有二去极其过分?
今天继续学习第二品《观去来品》。昨天遮破来去的推理方法可能比较难一些。《俱舍论》第五品《随眠品》应该最难;《中论》第二品《观去来品》算是比较难懂的一品,下面还会有几个难懂的地方。
昨天为什么说“已去无有去,未去亦无去”呢?因为所谓的去,一定要有圆满的行为。已去的行为已经过去,未去的行为尚未产生,两者都没有真实去的动作,所以不能称之为去,也就是说,去一定要有能去的作者(去者)、去的行为(去),以及所去的地方(去业),三者若不齐全就不能叫去。比如一个人脚踩地面而去,如果他的脚趾到脚后跟整个脚掌与地面已经接触完了,即去的动作已经过去,那么去者、去业也会随之全部灭尽,这样在已踩之处根本无法安立这三者,因此已去的道路上没有去;如果脚还没有踩的动作,那从脚尚未踩过的地方观察,不论是所去地方、能去作者,还是去的行为,这三者在这个地盘上同样无法衡量,因此,未去的道路上也没有去。那去与不去中间是否有一个正在去呢?前面已分析了正在踩不存在的原因,对此大家应该已经清楚了。
中观理证不像世间的物理化学或其它学问。当把世间的一个推理研究明白之后,就没什么可再研究的,但中观理证并非如此,它可以运用各种方法进行推断。以上是昨天第一个颂词的内容。
犊子部、外道以及世间人一般认为:已去、未去并不是去,正去的动作才是去,即在任何一处,任何一个补特伽罗正在跨越的行为应该称之为去。昨天已用《中论释》里的方法进行了破斥。今天我把萨迦派果仁巴讲义中的推理方法介绍给大家,这个方法可能比较易懂一点。
刚开始讲《中论释》的时候,如果我说这部论不是由麦彭仁波切亲笔所著,那会不会打消大家的积极性也不好说。有些人对我说:“上师啊,您在发奖的时候如果不注意,会不会打消我们的积极性呀?”我想这个应该不会吧,该给你们发的奖已经发了,如果还会打消积极性,那你们这个积极性本来就已经奄奄一息了(众笑)。我想这个应该不会的。但在讲《中论释》的时候,如果对里面的金刚语产生怀疑,会不会打消积极性也不好说。
《中观庄严论释》等麦彭仁波切亲笔写的论典,和后人根据尊者的笔记整理的注释有时还是略微有点差别。《中论释》后面的小字中说,这部论是由加衮思德仁波切等人整理而成。以前法王如意宝也说过,在麦彭仁波切的著作当中,有些是由后来的弟子整理而成。弟子整理的总体还是不如上师亲自写的,感觉《中论释》有的地方语言不像《中观庄严论释》那样尖锐。
这段时间我每次讲得不是很多。大家一定要把这些推理研究明白,因为这部分内容非常重要,如果懂得了这些推理,以后很多道理推证起来都会比较容易。
下面我把果仁巴大师的推理方法介绍给大家。昨天对方认为已去、未去都不是去,正在跨越的动作才称之为去。果仁巴大师运用了观察两种行为的方法进行遮破。比如我正在去经堂,去的动作对我而言应该只有一个。但是,成立作业——所去道路需要一个去的行为,能去者我一步步去也要有去的行为,这样去的行为就应该有两种:一是与所作道路有关的行为;二是与能作去者有关的行为。
既然如此,我们就要问对方:你们认为的正在去,是指与能作相关的行为,还是指与所作相关的行为?
如果认为正在去与能去作者的行为无二无别,那与所去道路有关的行为就没有了,因为只有一个去之故。但这并不合理,因为这样所去道路就不能成立,若没有所去,能去行为也不可能成立。
如果认为正在去与所去道路有关的行为无二无别(道路自己不可能有行为,在道路上行走即是与道路有关的行为),那去者的行为就没有了任何意义。但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所去而没有能去行为的正去根本找不到。
如果认为并非这两种情况,去的行为应该与能去和所去都有关,即与二者无二无别。如此承许就会出现两个去的行为,这样作者也会有两个。但这肯定不合理,因为一个作者在去的过程中,只能有一个去,不可能有两个。比如我去经堂,去的行为对于我来说只有一个。假如能去和所去有关的去都真实存在,那么就不是我一个人而是两个人去经堂,因为去的行为有两种之故。
人们一般都认为,一个人可以同时做几件事情,比如边看书边听音乐。在不观察时,可以承许这样如梦如幻地进行,但若详细观察,看书这一动作的作者是眼识,听音乐的作者是耳识,两个动作并非来自同一作者。认为作者相同只是未经观察的粗大概念而已。事实上,作和作者是一一对应的关系:任何一个动作只能有一个作者;任何一个作者同时只能有一个动作,因为两者互相观待之故。假如两个动作来自同一个作者,这两个动作就成了无有区分的成实法,这是完全不合理的。
大家懂了没有呢?如果还没懂,恐怕想通达《观去来品》还是有点困难的。这里其实也是词句上的辩论,即能作、所作方面的辩论。
昨天讲的去法和去时,也可以从能作和所作方面解释:能作(作者)去的动作叫去法;所作道路叫去时。如果对方认为“去时去”存在,就会有两种行为——与能作相关的行为和与所作相关的行为。
下面,我用果仁巴大师的推理方法把昨天的颂词再解释一遍,因为这部分内容比较重要,如果大家不明白,恐怕连中观的门都无法进入,这样想到花园里观赏可能有点困难。
我结合去、去法、去时这三个名词来说。我在去经堂的过程中,去的行为只能有一个。这个去的动作是与去法融入一体,还是与去时融入一体呢?
如果去的动作与能去作者的行为(去法)融为一体,那么所去道路(去时)就无法安立。因为没有去的行为之所去道路根本不能成立。这是昨天讲的颂词“云何于去时,而当有去法,若离于去法,去时不可得”的内容。
下一颂“若言去时去,彼者于去时,应成无去法,去时有去故。”如果是另一种情况,去的动作与所去道路(去时)融为一体,那么能去作者的动作(去法)当中就不能有去,这样能去的动作就成了毫无意义,如此一来,所谓的正在去怎么能成立呢?这两颂分别从两个方面进行了推证。
如果认为去时和去法当中都有去的行为,就会有两个去的行为,由此去者也应该有两个。如果这样承许,将极其过分!总而言之,只是这个问题。
又比如我们吃饭,所谓的吃,从反体方面可分为能吃和所吃,能吃是我或我的口,所吃是饭。这样就会出现两种吃的行为,一是吃法(吃者的行为);二是与吃时(所吃的饭)有关的行为。如果认为所谓的“正在吃”存在,那它是两种行为中的哪种呢?
如果认为吃的行为与能吃者的行为(吃法)融入一体,那所吃的饭(吃时)就无法成立,但这并不合理,因为与所吃饭没有任何关系的能吃行为,在世界上根本不存在,因为能吃所吃互相观待之故。
如果认为吃的行为与所吃饭(吃时)相关的行为融入一体,那能吃者的行为(吃法)就无法成立。但没有能吃动作的所吃,在这个世界上同样不会有。如果这样分析,对方根本无法回答。
如果认为这两种说法都不对,吃的行为既与能吃者有关,又与所吃饭有关,这样吃的行为就会有两种,吃者也会有两个。如此一来,我吃馒头的时候,就不是我一个人在吃,而是两个人同时在吃,为什么呢?因为吃的行为有两个之故。
这样分析能吃的行为(吃法)和所吃的饭(吃时)之后,根本找不到安立“正在吃”的真正理由。以上是果仁巴大师的推理方法。麦彭仁波切虽未直接这样推断,但实际也含有这种意思。
对于这个问题,大家一定要好好分析。如果今天不懂,明天再看看;明天不懂,后天再反复看;若还是不懂,在法会期间每天还要不断思维。比如每次吃饭时,从能吃所吃方面一直观察;每次出去时,从能去所去方面不断思考……若能做到这样,我想这个问题应该可以明白,最后你在去的过程中可能就能通达无来无去。
从前,常啼菩萨在寻求智慧波罗蜜多法门时,一位如来出现在他面前,如来赞叹了他求法的功德并为他指了路,之后就消失了。常啼菩萨在路上一直想:这尊佛从何处来?又到何处去了?他见到法胜菩萨之后,询问了这个问题,法胜菩萨由此为他宣说了《诸佛无来无去品》,之后便入定七年。
大家在走路的时候最好能经常这样观察,看看自己到底有没有来去,也可以一边提水,一边观察自己的脚步是怎样正去的,或者在吃饭的时候,观察吃的行为是与能吃相关,还是与所吃相关……观察之后就会明白,所谓的去、吃等动作只是名言的假立而已,胜义当中根本不存在。
希望大家能再三分析,彻底弄懂这个问题。否则,对后面的很多推理都会感觉迷迷糊糊。到时虽说已经学完了《中论》,但当别人问你:“正在跨越是怎么破的?”你可能只能回答:“正在跨越可能是不去吧,应该是不去,就是这样的。”这样回答就不太好了。
下面开始讲今天的内容。
子三若有二去则极过分分二:一、有二去法之过失;二、有二去者之过失
丑一有二去法之过失
若在去时(所去道路)中有去,则会有二种去的行为:一是成立去时的去之行为;二是成立去时去(去法)的去之行为。也就是说,如果认为“一个人正在道路上去”成立,就会有两种去的行为:去者自身会有一个去的行为;成立所去道路会有一个去的行为。
也可以用砍木材来说明,当一个人正用斧子砍木材时,砍者自身会有一个砍的行为,此即能作的行为;成立作业——被一块块砍下来的木材,也要有一个砍的行为,因此就会有两个砍的行为。
总之,如果既要成立所去道路——去时,又要成立能去者的行为——去法(鸠摩罗什大师在此处将“去法”译为“去时去”),就会出现两个去的行为,但这根本不合理。
下面从讲义上分析:
【另外,如果承许去时与去二者中都包含去的行为,则应成有两种去法。其一,乃为在有去法的道路上去的那个使“去时”的命名能够成立的去法;其二,乃为在去时中所有的去法本身。】
如果对方认为去时和去法都应该成立,就会有两种去的行为:一是成立所去道路的去之行为;二是作者(能去)的去之行为。
丑二有二去者之过失
若有二种去法(去的行为),则必定会有二个去者,因为离开了去者,去法将不可能得到。
月称论师的《显句论》把这个颂词的后半句安立为观察作者而破。慈诚罗珠堪布也是把这句放在下个科判里。但果仁巴大师和麦彭仁波切都把这句放在这个科判里。其实两种安立方法没有太大差别,从两方面理解都可以。清辩论师的《般若灯论》印度讲义当中没有安立科判。
【如果同时存在两个去法,则应该成立两个去者。】
在名言当中未经观察时,一个作者好像可以同时做两件甚至几件事情,比如,可以一边写字一边走路等。但若详细观察,这些动作的作者并非同一个,写字的作者是这个人的手,走路的作者是此人的脚。事实上,一个动作只能有一个作者;一个作者同时只能有一个动作,因为作和作者互相观待之故。
因此,在去的过程中,如果有两个去的行为——作者去的行为和成立所去道路的行为,那必然就要有两个去者。但这并不合理,因为去者只有一个。比如一个人吃饭,无论他吃油条还是喝稀粥,吃者只是他一个人。如果认为作者吃的行为和所吃饭都成立,就会有两个吃的行为,这样吃者也会成为两个,这种过失在所难免。大家一定要懂得此推理。
【因为,如果所依的去者不存在,则其依者去法也不可能得到。总之,在此时此刻,去的本体、所依的补特伽罗、去事三者都已经被彻底遮破。(以此类推,)包括住的因果等等也可以被一并遮破。】
这里主要遮破去,实际上“住”也可以这样类推,已住没有住,因为住的行为已灭尽之故;未住也没有住,因为住的行为尚未产生;除了已住和未住之外,第三种住不可能成立。
以前,法王如意宝刚讲完这部分内容的几天当中,道友们见面打完招呼后就开始互相推断。一方问:你看见了吗?另一方会回答:已看见的无有见,未看见的也无见,除了已见和未见之外,并没有所谓的正在见。如果问吃饭了吗?就会回答,已经吃了就没有吃,尚未吃时也没有吃……
我希望大家现在也能处于这种状态。见面时互相能经常这样推:已吃不是吃,未吃也不是吃……世人看见后可能认为,这些人肯定精神有问题。(众笑)
对因果以及住等所有法,都可以用这种推理方式进行遮破。
脚注
1 《诸佛无来无去品》是《般若经》中的一品。
《中观根本慧论》分二十七品,现在宣讲第二品—观去来品。
对于修学者而言,如何平息来来去去的分别心,是压制还是从根本上瓦解,由这个问题引申出学习观去来品的意义和必要性:通过观去来最后了知一切万法是无来无去的本体。
如果没有接触空性修法,可以分别心压制分别心等方便方法进行修持,一旦接触空性修法,并且对无来无去的修行理论稍微纯熟时,可以观去来品的妙慧观察分别心本性。这是一种无上对治,对于大乘根性者而言,如有能力使用高级修法就应使用高级修法。
首先,不要过早抛弃观修或修持有缘有相—如出离心等修法。其次,在此基础上,慢慢地对分别心进行观察,通过闻思中观论典得到无来无去的总见解,稍微地安住并观察分别心如何来去。在静下来之后会明显体会到分别心来来去去刹那不停,其力量非常猛烈。在此基础上进行观察:一个分别心来一个分别心又去,如是可以了知其无来无去的本质,通过如是修持逐渐靠近空性修法。
观去来品如今宣讲的是观察作业而破,从已去、未去、去时三方面进行观察是否有去。已去、未去中没有去容易理解,关键重点观察去时是否有去。
对方认为去时有去,中观宗破斥道:去时没有办法去,因为要安立去时去需具足去者(补特伽罗)、去时(去的作业)、去法(去的动作)。如果去时去成立,首先以去的动作成立去时——正在行走的道路;其次以去的行为成立行走,但是只有一个去的行为,无法既成立去时又成立去法,由此可知无法安立去时去。
一个人在路上行走,只有一个动作,为什么通过去时、去法这种方式进行分析呢?其原因在于我们的分别念中有能有所的关系,存在能去和所去的概念。所以龙树菩萨或月称菩萨在论典及注释中提到必须要有一个动作成立去时(正在行走的道路),有一个动作成立去法(行走的动作)。
道路要成为所去,必须有人在道路上行走。如慈诚罗珠堪布在注释中所讲:因有人在道路上行走,以此行走的动作,这片地面安立为道路,否则无人行走的道路只是一片地面而已。因此要安立为道路必须有行走的动作,而要成立行走的动作,必须有人在道路上行走。于是出现了能所两个概念:一个是所行走的道路,一个是能行走的人,但实际上只有一个行走的动作即只有一个人在路上行走。为什么一个动作必须从能、所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因为在凡夫的分别念中明显存在能去、所去两个概念。
为了便于理解能、所这两个概念,以吃饭为喻:未吃不吃,已吃不吃,吃时是否有吃?首先,这碗饭要成为所吃,必须有一个吃的动作,如果没人去吃,这碗饭不可能成为所吃;其次,这碗饭成为所吃之后,还要有人通过手的动作把食物放在嘴里,通过嘴的动作对食物进行嚼咽,如是也必须要有一个吃的动作来安立能吃。在分清楚能吃与所吃之后,继续观察一个吃的动作如何既成立能吃又成立所吃?
为什么要对能吃、所吃进行分析?第一,因为能吃不是所吃,所吃不是能吃,而能吃与所吃一体在我们的观念中根深蒂固。如果能吃就是所吃,我们的手、嘴就成了所吃的食物;如果所吃成了能吃,我们所吃的食物就成了嘴、手、舌头、牙齿等等。因此能吃与所吃不一样,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当然在名言谛中以不严格的方式来观察,能吃、所吃可以安立于一个动作上:吃的动作观待于吃者安立能吃,观待于米饭可以成立所吃。以《入菩萨行论》智慧品中父亲与儿子为例:一个人既可以观待其父亲成为儿子,也可以观待其儿子成为父亲,实际上观待于父亲和儿子这两种身份的只有一个人,虽然看似双重身份,但这种双重身份只是假立,并非实有存在。
如果身份实有就会出现以下过失:由于父亲是观待儿子的身份成为父亲,如果父亲的身份实有、则不变化,那么父亲的身份在观待自己的父亲时依然不变,于是有成为父亲之父亲的过失;反过来,因观待父亲安立儿子的身份,如果儿子的身份实有不变,那么观待自己儿子时由于实有的儿子身份亦不能变,则有成为儿子之儿子的过失。
通过上述对能、所的详细分析,有利于更清楚地了知去时去,所谓的去必须观待去时,也要观待去法。如果在名言中不严格地观察,这唯一的动作可以成为去时,也可成为去时去的去—去法。但是通过前面的分析,将概念中的能去、所去分清后,则不能再继续名言谛中不严格的观察,因为此处是胜义观察,对方认为一切实有。如果去时实有,必须要有一个行走的动作才能成为去时,即真正行走的道路。而以对方的观点分析:行走的动作实有不变,这唯一的动作如果成为去时,则无法成为去法;如果安立在去法上,则无法安立成去时。如前面父亲与儿子的例子,一个人观待实有的父亲,成为实有的儿子,则无法将其实有儿子的身份观待其儿子进行安立,否则成了儿子的儿子,闹出大笑话。
因此,首先在我们的观念中一定存在能去与所去的概念,但是能去不是所去,所去不是能去。要成为能去,必须要有动作,要成为所去也必须要有动作,而动作只有一个,如果这个唯一的动作是实有的,安立在能去、所去哪个方面都不对。因此去时去无法真正安立。
为什么实有的去不能同时安立于能去与所去?
第一,名言中我们观念里能去所去的概念必须要安立,因为能去和所去不是一个。如果所去就是能去,行走的道路就会变成我们的身体;如果能去就是所去,我们的身体就变成了去时的路面。因此,首先要明白能去不是所去。所去要成为所去或者去时要成为去时,必须要有动作,以胜义谛观察,如果动作实有,要成立去时,唯一的动作必须放在去时上面,那么去法没法安立;同样,唯一实有的动作放在去法上面,去时又无法安立。因此去时去无法安立。
若去时去存在,还有其他过失:
“若去时有去”,如果认为去时有去,即去的行为既可安立去时又可安立去法,那么则应成有两种去法:“一谓为去时,二谓去时去”。
其一、去时,安立去时成立的去的动作;
其二、去时去,安立去时之后,在去时的道路上行走的动作本身;
因此,若去时去中包含二种去法,则有二种很大的过失。因为一个人在行走时只有一个动作,怎么可能既成立去时,又成立去时去中去法?从这个方面分析可知承许去时去不应理。
如果有二种去,那么就有二种去者。原因是“以离于去者,去法不可得”。因去者与去法相互观待,有二去法,则必须有二种去者。所谓的去法必须观待去者,有了去者才有去法。有了行走的人才有行走的动作,如果连行走的人都没有,当然不可能有行走的动作。但因只有一个去者的缘故,要么成立去时,要么成立去法,不能同时既成立去时又成立去法。因此,去时去不成立。
如果一定坚持去时去成立,则会出现二种去法:第一、去时中的去法;第二、去时成立之后,在道路上面行走的去法。如果坚持这二种去法的存在,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二个去者,因离开去者,去法不可得的缘故,于是变成有二个人在道路上行走,但此处实际分析的是一个人从此处到彼处行走的情况。如果两个人在路上行走,去时去的观点可以成立,但会出现另一非常严重的问题——违背现量或者自相矛盾,在路上行走本来是一个人怎么变成了两个人?从这方面观察如果去时去成立,不可避免会出现上述的矛盾。
龙树菩萨破斥对方观点时,先犀利地指出问题中的矛盾,然后逐一进行分析与观察,如果对方观点是合理的,则有这个过失或者那个过失。通过分析观察发现这样承认不对,那样承认也不对,最后对方反问龙树菩萨,去时去即一个人在路上走,你怎么解决这个来去的难题?龙树菩萨说这一切都是虚妄的,没有一个真实。因此,在这一切都是假立的基础上观察不需要如此认真严格的分析,因为在名言谛中一切都是虚幻假立,真实中皆是无生无灭、无来无去的平等性。
针对实执严重者的众生,龙树菩萨提出是否有来去的问题,如果认为有实有的去,那么未去、已去和去时去应如何安立,通过胜义谛的终极观察可知如何安立都不对。
如是分析后,轻松打破对已去、未去较轻的执着; 对执着较重的去时去,进行广泛抉择,把可能出现的情况逐一列出并逐个分析,发现没有一个实有的法可以成立,去时去无法安立,于是回归一切万法无实有、无来无去的本性——龙树菩萨所要达到的终极目的。
龙树菩萨并不像世间辩论般,单纯地将对方观点列出并进行破斥,显然另有深意!把实有观点破掉之后,为众生指出一切万法的实相——无来无去的本性。所以,我们要本着这个宗旨学习《中论》的每一句颂词,千万不能忘记龙树菩萨的甚深密意:有时直接指出一切万法的本性,有时借由破斥实有的观点指出一切万法的本性。我们学习时要分清哪些是直接推理万法无自性,哪些是借遮破他宗了知一切万法无自性。
以上是对作业进行的观察,下面破斥作者。
辅导
答疑
本课科判(上师·索达吉堪布《中论广释》体系)。点科判名看 整门科判全图;点名旁讲者跳到该讲者讲解里此科判。
所属: 中观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