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佛学会

第10课

昨天讲了已去、未去和正去的道路上都没有去的道理。今天继续对此分析。

《中论》的有些内容比较难。初学时,除了个别非常聪明的人以外,很多人都不一定能懂。以前藏传佛教有些大德说过:第一次学因明或中观时,会有一种被棍棒打到头上一样昏厥的感觉,一直反应不过来,但听了第二遍、第三遍之后,就会逐渐通达的。

今天继续破去时之道。

壬二别破去时之道分二:一、说对方之宗;二、破彼宗

癸一说对方之宗

动处则有去,此中有去时。
非已去未去,是故去时去。
藏文译本颂词:
动处则有去,此去时之动。
非已去未去,是故去时去。

昨天通过分析已经推出,已去、未去和正去的道路上都不存在去。但外道和有实宗不同意此观点。他们认为,正去的道路(去时)上应该存在跨越的动作(去法)。

“动处则有去,此去时之动。”对方认为:脚正在提放的动作在何处存在,此处就应该有去的行为,此正在路上跨越的行为,即是去时之去的动作(去法)。

昨天讲了去时、去法等概念(去时是指正在去的道路;去法是指与作者有关的去之行为),对此大家一定要清楚。在学每一品时,首先应把里面的名词概念搞懂,否则就会像有些道友学《俱舍论》一样,学到后面就会感觉有些困难。

“非已去未去,是故去时去。”对方认为:去的动作并非在已去、未去的道路上存在,因此,在去时(正去的道路)上存在去法。

下面对“去时”还会做进一步分析,到时可能需要开动脑筋,因为诸位论师对“去时”的解释方法并不相同。此处去时是指正去的道路,但去时有时也可理解成正在去的动作本身,即脚部正在路上跨越的动作。

下面是麦彭仁波切对颂词的分析:

【如果对方认为:何处有脚部提放的动作,彼处则应该有去的行为。】

对方认为:已去、未去的道路上都没有去的动作,而无论在何处,只要上面有一个人脚部正在跨越的动作,此处就有去的行为(去法)。

【也就是说,仅仅某补特伽罗现在正在行走时的这种跨越[去时],是存在动作的。这种动作既不是以前已去,也不是未去。因此,在正在跨越[去时]去往他方的动作中存在去法。】

也就是说,一个人正在路上行走时,他的身上会有一种跨越的动作(鸠摩罗什大师的原译当中,将此正在跨越的动作称之为去时)。对方认为:这种动作并不在已去、未去的道路上存在,而是在正去的道路上存在。因此说,正去的道路(去时)上存在去的动作(去法)。

前面说过,去法也称为去,它是与作者有关的去之行为。下面破的时候,没有把去法和去分开,如果分开会有很多过失。后面还会观察“去时”和“去法”当中的动作是否为一体。这时大家一定要懂得动词所表现的是哪种去,是与去时相关的去,还是与去法相关的去。

从究竟意义讲,此处与昨天的破法没有什么差别,即无论从地面、脚,还是从时间等方面衡量,正在去的动作都不能成立,归根结底即是如此。昨天主要从时间刹那和微尘的角度破;下面主要从“去法”和“去时”的角度破,这时一定要知道去法和去时的差别,否则分析起来就会有一定困难。

《中论》比较难的部分就是现在讲的《观去来品》。对里面的去时、去法需要很长时间慢慢研究,才能彻底了达。

刚才对方认为正去的道路(去时)当中应该存在去的动作(去法),并认为这种正在跨越的动作就是所谓的去。

龙猛菩萨驳斥说:如果认为这个正在跨越的动作存在,那么它是属于去时当中的去,还是属于去法当中的去?下面的颂词主要从这个角度破斥。

癸二破彼宗分三:一、若去法有去则成去时无去;二、若去时有去则成去法无去;三、若有二去则极过分

子一若去法有去则成去时无去

云何于去时,而当有去法。

中观宗反问对方:你们为何认为于去时中应当有去法呢?

刚才说过,去时可以有两种含义:一是指正去的道路,二是指正在路上去的动作。此处和月称菩萨的《显句论》等有些经典当中,“去时”是指正去的道路。无论去时是何种含义,去时当中都不可能存在去(去法)。

去时并不是指时间,因为没有任何必要破时间,一定要从道路和行为方面破。藏文中“衮”有一种正去之意,但正去的范围还要稍广一点。

若将去时理解为正在去的动作,那么它是指与所去道路有关的动作,与去法还是有一定区别。也就是说,正去的动作有两种:一是与道路有关的行为(去时);二是与作者有关的行为(去法)。

为什么去时当中没有去法呢?

如果去时指正去的道路,那么去时不可能成立,因为除了已经走过和尚未走过的道路以外,正在走的道路,从脚上无论怎样观察也不可能找到(上节课从微尘的角度已经分析过),既然没有正去的道路,那么依靠它而去的动作(去法)也不可能成立。

如果去时指正在去的行为,那么它同样不能成立,因为去者在路上或者已经踩完,或者还没有踩,除了已踩和未踩之外,所谓正在踩的刹那根本找不到。既然去时不存在,那去时有去的说法也不可能成立。

下面将用另一种方法破“去时有去”,即从“去时”和“去法”当中去的动作是否分开的角度破。首先是讲“若去法有去,则成去时无去”。

若离于去法,去时不可得。

如果去法当中有去的动作,则去时当中就不能有去的动作;若离开了去的动作——去法,去时也不可能得到。

诸位论师对这个颂词的解释方法不完全相同。希望大家在这上面花些时间讨论一下,看看自己用什么方法可以遮破对方观点。

下面是《中论释》对颂词的分析:

【但是,去的行为仅此一次,】

对方认为去时当中应该有去法。对此中观宗驳斥说:这种说法并不合理。因为一个人在道路上去,依靠道路,他去的行为应该仅此一次,不可能先去了一次,因为没去成功又再去一次。当然,除非他有其它事情要去第二次,但这里不是破析这个问题。如果去的行为仅有一个,那么“去时当中有去法”的说法就不合理。为什么呢?

【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的去法。如果将第一个所谓“去时”的动词以及第二个所谓“去”的动词,均合并于去时当中,则去时与去就会成为同一个含义,只不过在名称上有所不同而已。】

如果去时是指正在去的动作,那么对方所认为的“去时当中有去法”,意思就成了“正去当中有正去”,这样就会有两个去的动作,即一个与能去作者有关的动作和一个与所去道路有关的动作。但实际上去的动作只能有一个,因此这种说法不能成立。麦彭仁波切说过:如果正去的时候再去,用两个动词去没有任何必要。

如果去时是指正去的道路,“去时当中有去法”同样不合理。为什么?

因为,一个圆满去的过程需要具足三法:去法、去者(能去)和去业(所去),正如汉语言中,主语、谓语、宾语具足之后才能表达一个完整的意思。比如,一个人正去往某处,去者是这个人,去法只能是一个去的动作,并没有很多的去,去业是去往某处的道路。在这个去的过程中,既要有正去的道路(去时,即去业),又要有正去的动作(去法),而这两者都要依靠去的行为才能成立。也就是说,成立正在去(去法)需要一个去的行为,成立正去的道路(去时)也需要一个去的行为。但去的行为只有一个,若用它成立了去法,去时就没有去来成立。

为什么不能有两个去呢?因为对方有实宗承许去是实有存在之法,这样去的动作只能有一个,即去只能有一个自相。如果有两个去,那去就成了假立之法,但这一点对方并不承认。

有人可能认为,正去的道路(去时)不用去的动作也能成立。但这种观点并不合理,因为正去的道路与去的动作互相观待,没有去的动作,正去的道路(去时)就不能成立,即不能成为去业或所去,只能叫做与去毫无关系的地面。所以,去时(正去的道路)必须有去的动作才能成立。

【如果这样,就只能成立所谓的“去时”,除此之外所谓“去”的说法就不合理。】

如果以唯一的去成立去时(正去的道路)是否可以呢?同样不合理。这样正去的动作——去法就不能成立;如果去的过程中没有去的动作(去法),那根本就不能叫去。

【怎么能在“去时”当中,而使去法能合理地以自性而成立为有呢?】

事实上,无论是去时(正去的道路),还是去法(正去的动作)都不能成立。前面用已去、未去、正去的方式对道路和动作都已观察过,对此大家都容易懂。

现在主要是观察一个去的动作,能否在去法和去时上同时存在,或者只在其中一者上存在。观察之后,无论哪种存在方式都不合理。因为如果去时和去法上都有去的动作,就会有两个去的过失(下面还会观察);若只在其中一者上存在,那圆满的去就无法成立,由此另一者也不能成立。

【其原因可以从三方面加以观察:首先,不存在去法的去时是毫无道理的,因为去时中所包含的动词含义不存在的缘故。(既然不存在去法,又岂能成立去时呢?)】

这个颂词主要意思是,如果用唯一的去成立了去法,那么去时就不能成立。比如,一个人正在路上去,在此过程中,他只有一个去的行为,如果以此成立了去法(正去的动作),那就没有另外的去来成立去时(正去的道路)。

其实归根结底,无论去法还是去时都不能成立,因为去的动作本身并不存在,无法成立任何一者。比如,一个补特伽罗正从印度灵鹫山去往王舍城。去的过程中,他跨越的动作是否存在呢?如果详细观察,他或者已经跨过,或者尚未跨过,除此之外,所谓的正在跨,从物理学的角度,即使从最细微的刹那去观察,也根本不可能找到。

麦彭仁波切用过一个比喻来说明:手里拿一根针穿破一百张纸,在穿破其中一张纸的刹那上,能否安立正在穿的动作呢?实际也不能,因为被穿破的这张纸有上下两面,所以穿破上下两面的时间必定不同,也就是说,穿破这张纸的时间是可分的,并非“现在”,因此所谓的正在穿并不能成立。同样的道理,正在去的时间也无法安立,由此正去的动作就不可能成立。既然正去的动作不成立,那去时或去法自然也不可能成立。

子二若去时有去则成去法无去

若言去时去,是人则有咎。
离去有去时,去时独去故。
藏文译本颂词:
若言去时去,彼者于去时,
应成无去法,去时有去故。

如果有人说“去时(正去的道路)有去”,那么此人只成立了去时,应该没有成立去法,因为去时当中已经有了唯一的去之故。

因为去的行为仅有一个,若唯一的去已经用来成立去时,那么去法当中就不能再有去。如果同时满足二者,即说“去时去”,那么就会有两个去的过失。

下面是麦彭仁波切对颂词的分析:

【其次,如果有人说“在去时中去”,即已经将去时中的动词与去法合为一体。则去时中的去法就会成为空无或者无有。】

如果有人说“在去时中有去”,那么他已经用唯一的去成立了去时,这样去法当中的去就成了空无,由此去法就不能成立。

实际上,若去法不成立,则去时也不可能成立,因为两者互相观待之故。为什么互相观待呢?因为对方认为由去者、去法、去业三法安立的“去”具有实有的本体,如果这样承许,那三法就成了不可分割的整体,即缺少了一个,所谓的“去”都无法成立,其它二者同样不可能成立。因此说,若去法不成立,去时也不能成立;若去时不成立,去法也不能成立。

总而言之,此处对方认为“去时去”的说法成立。中观宗反问道:“去时去”当中的“去时”有没有动作?如果对方说去时中有去的动作,那唯一的去已经用来成立去时,去法就会因没有去而无法成立。但这根本不合理,因为如果没有去法,去时也不可能成立,去时和去法互相观待,一者不成立,另一者也不可能成立。

【因为去时自身无有去法,所以(去时中)动词的含义也是空无的缘故。(既然去的行为仅有一次,也就不可能属于去时。那么,又怎么可能在去时中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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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对方的观点:

动处则有去,此去时之动,
非已去未去,是故去时去。

这句颂词是他宗在上述观点被破斥之后,又提出的一个问题。

“动处则有去”,所谓动处的“动”是指他的行动,就是脚不断提放的过程。“处”是什么意思?就是在脚不断地提放的地方,也就是正去,去时,脚不断地在提放的地方就是有去。此去时的动,即正行走在道路上的这种动作,“非已去未去”,不是已去、也不是未去,“是故去时去”,就是正在去的道路上走动的过程,如前所言“去时”是特指正在行走的道路,“去”是正在道路上走,在道路上不停地走动的过程就是作业,即去业。这个“去时去”很关键,下面的颂词都是在对它进行破斥。 “去时去”就是正在道路上以不断地升提脚的动作而不断地行走,这就是我们平时所执着的走路的每一个当下状态。所谓“动处则有去”,正在路上行走的时候,应该是有去,“去时去”。

对于所谓的“去时去”,下面的两个颂词是从两个侧面即去时和去法进行观察的,如果我们首先把去时和去法这两个问题搞清楚了,再分析下面的颂词就比较容易理解。

所谓的去时如前分析是正在行走的道路,要成为一个正在行走的道路必须要观待一个动作,有去的行为,才能使道路成为正在去的道路,否则按照注释当中而言只是一片地面,无法成为正在行走的道路。“去时”的重点是放在道路上,正在行走的道路肯定有一个特征,就是一定要有行动,有行动才能成为正在行走的道路。将这个脚不断提放的动作加进去之后,这条道路就成为一个正在行走的道路。所以这里有一个动词,有一个动作,这叫做“去时”。

但仅仅成立“去时”还不行,为什么呢?因为是去时“去”,第一,我们要安立一个正在行走的道路,就必须有一个行动来让它成为行走的道路,此即“去时”;第二,“去时去”后面的“去”是一个去法,就是在这个道路上必须有去的行为,需要有另外一个“去”。而一个人只有一个去的行为,那么是把这个去安立去时,让它成为走的道路?还是把这种动作安立去法?

如果不严格的观察,仅是一个动作而已,只是一个人在路上行走。为什么安立“去时去”要安立两个动作?因为在进行严格观察时,如果要把它安立成一个严格定义上的去时,让它成为一个正在行走的道路,就必须要有一个动作让它成为一个去时。如果把这种动作安立成去时,而“去时去”后面这个“去”,还需要一个去法,就是我要在这个道路上行走,那么后面这个去就无法安立。意即仅仅一个动作,既要把它放在去时上,也要把它放在去法上,无法做到!

所以后面两个颂词主要从这个意义去作分析、观察,如果成为去时,则无法安立成去法;如果成立去法,则无法安立去时。上师在注释当中再再提到,如果是实有的动作,只有一个实有的去,只有一个这样的动作。因为去时是正在行走的道路,它需要一个动作成为去时;第二个在去的道路上面还要行走的动作。如果要安立去时去,去时有一个动作,去法还有一个动作,所以一个人的一个动作,是成立去时还是成立去法?从严格的实有的角度而言,一个东西是无法成为两个,同时成为去时和去法是不可能的。但如果是假立的,则是在无自性的不严格的前提下,这个动作既可以成为去时,又可以成为去法,名言谛是承许的。但如果认为这个去时去是实有的,那么到底把这个动作安立成去时?还是安立成去法?如此就陷入两难境地了。

下面两个颂词就是从去时和去法这两个角度去分析的。

云何于去时,而当有去法,
若离于去法,去时不可得。

这句颂词观察的重点是:如果成立去法,去时就不可得。

“云何于去时,而当有去法”,这一句就是对应前面颂词中的去时去。“云何于去时”是对照“去时去”当中的去时,“而当有去法”的“去法”是对应“去时去”当中的“去”。在讲去时去的时候,只是顺理成章地说正在道路上行走,但是真正分析时不是这样的。“云何于去时”当中,“而当有去法”呢?这是不可能的。首先立宗,即不可能在去时当中有一个去法。如前分析,一个人只能有一个行走的动作,要么把这个提放的动作成立于去时,去时就是正在走的道路;要么把这个动作安立在去法上,即正在走的行为。现在是安立实有的“去时去”,既要安立去时,又要安立去法,这是不可能的。所以“云何于去时,而当有去法”。

如果我们把重点放在:将这种动作安立成去法,则“若离于去法,去时不可得”。因为我的动作已经成立去法,所以去时就没有去法了,也就是去时就没有走动的动作了。去时离开了走的动作,即离开了去法,就不能安立为“去时”。去法实际上就是行走的动作——脚不断地运动的过程就叫做去或者去法,或者叫做动作。去时若离于去法,如果离开行走的动作,去时就不可得,就无法安立正在行走的道路。

从假立的原则而言,一个人的一个动作既可以成为去时,也可以成为去法。但从实有的角度分析:使道路成为正在行走的道路,需要一个动作,在道路成立之后,还要在道路上行走,这又需要一个动作。一个人在同一个时间当中只能有一个行走的动作,所以,如果把动作成立为正在行走的道路(去时),就无法在这个道路上走(成立去法);如果把这个动作成立在去法上,就无法把这个动作成立为去时——正在走的道路。

“若离于去法,去时不可得”,如果把去的动作成立在去法,就是去时去的“去”,那么去时就没有去法了。虽然成立了去法,道路上的行走已经成立了,但是去时就无法安立了,因为去时当中缺少了去法。

以上颂词是讲:如果有去法,则无去时。下面这个颂词则是反而言之:如果有去时,则无去法。如果了知了上面的颂词,下面的颂词就容易理解了。

若言去时去,彼者于去时,
应成无去法,去时有去故。

“若言去时去”,如果正在行走的道路上有去,“彼者于去时”,这个彼者就是正在行走的动作,“于去时”,就是成立在去时上,意即把这个动作放在去时,成立了正在行走的道路,成立之后却出现了另外一个问题:“应成无去法”。为什么?“去时有去故”。虽然成立了去时的道路,但是去法没有了,就无法行走了。去时有去故,因为这个去的动作已经安立在去时当中,成立了行走的道路,所以就无法安立去法了。

前面的颂词安立的是:虽然有走,但却没有道路,意即虽然有去法,但是没有道路这个去时。这句颂词是虽然安立有道路(去时),但却没有这个去的动作(去法),就无法走,不能安立去法。此处的关键是正在道路上行走的这个过程叫去时去。“去时去”里有个去时,去时是正在行走的道路,它需要有一个行动来安立,那么成立了正在行走的道路之后,在道路上还要有行走才能叫做去时去。我们反复分析这个去时去,它有一个关键的问题,就是一个人在一个时间当中只有一个行走的动作,如果把这个行走的动作成立在去时上,就无法安立去法,如果把动作安立成去法,就无法安立去时。所以如果成立去法,就无法安立去时,“若离于去法,去时不可得”所阐述的就是这个意思。如果安立去时,“若言去时去,彼者于去时”,已经在去时当中安立了动作,成立了去时,“应成无去法”,应该无法成立去法,即没有去的动作,去时和去法这两个是无法兼顾的。

如果是这样,为什么不安立两种去法呢?在下面的颂词里讲如果安立两种去法,会有过失。因为如果有两种去法,就应该有两个去者,就是两个走动的人,一个是去者本身—依靠能作的去法所建立的去者,一个是由所作道路上的去法引出的去者。这样一来,一个人去就成了两个人去。这个问题将在下一堂课进行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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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科判(上师·索达吉堪布《中论广释》体系)。点科判名看 整门科判全图;点名旁讲者跳到该讲者讲解里此科判。

戊二、观去来品
己二、以教证总结
庚一、以理广破来去
辛一、于作业观察三时而破
壬二、别破去时之道
动处则有去,此去时之动,
汉译此中有去时。
非已去未去,是故去时去。
癸二、破彼宗
云何于去时,而当有去法。
若离于去法,去时不可得。
若言去时去,彼者于去时,应成无去法,去时有去故。
汉译若言去时去,是人则有咎。离去有去时,去时独去故。

所属: 中观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