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27.四川大学【信仰、科技与法律】演讲&问答
第59场
四川大学
Sichuan University
中国·成都
2013 / 4 / 27
信仰、科技与法律
Spirituality, Technology and Legislation
主持人:
索达吉堪布刚从哈佛、哥伦比亚、乔治·华盛顿、科罗拉多以及德国哥廷根大学和马普所讲学归来,今天中午刚到成都,可能时差还没倒过来。堪布来我校交流,预计讲座时间一小时,后面半小时,大家可以就法律、科技与信仰之间的关系等内容进行提问。有请索达吉堪布——
朱老师说得没错,我确实还没倒过时差来,有点迷迷糊糊的感觉。今天有这个机缘来川大与老师和同学们交流,我觉得非常难得,很欢喜,也感谢大家的到来。
生活在今天的人们,大多对信仰、科技与法律都非常关注,我也一样。你们虽然年轻,健康、青春,对人生满怀信心,但此时不妨考虑一下这类问题,并想想将来在就业、工作、家庭中注定要面对的压力和责任。与其到时被迫承受,不如现在就做些思考,趁着年轻,确立好自己的价值观。
比如,对今天这个主题,你们有些什么认识?
只有科技,是危险的
长期以来,人们对科技与宗教的看法不一:有人认为它们完全抵触,信仰宗教不科学,是迷信;也有人认为二者有相合之处,也有抵触的地方;还有一部分人认为它们不仅不矛盾,而且密不可分。大概有这么三类看法。
那我怎么看呢?我认为,那种“只要科技就够了,宗教或信仰应该完全抛弃”的说法,是不合理的。
你们也知道,科技的发展不过几百年时间,而很多宗教已在世间传播了一两千年,甚至几千年之久。对于这些有着漫长历史、曾经启迪过无数心灵的智慧,到了今天,科技稍一发达就全部当作迷信,恐怕是不妥当的。看看现实,人们对信仰的淡漠带来了什么?对社会和个人有利还是无利?
所以,推崇科技可以,但视其为独一无二,所有人一心一意追逐它的脚步,不理会道德滑坡,那社会就会失衡。甚至有人认为,只有科技并任其发展,我们的前途是危险的。
前两天,据英国媒体报道说,牛津大学的人类未来研究所指出:“能给人类带来灭顶之灾的最大危险并非瘟疫、饥荒、地震,也不是核战争,而是高度发达的科技。”他们认为,科技发展速度太快,已经超出了人类的控制能力,它“就像孩童手里的致命武器”,将会发生什么,你无法预计。
他们最担心的是,当电脑的威力一代胜过一代,最终会出现“智能爆炸”现象,它所造成的伤害,可能会影响到地球上的每一个人,绝非一战二战可比。现在大家都担心核武器,担心它被希特勒(Adolf Hitler, 1889-1945)、本·拉登(Osama bin Laden, 1957-2011)那样的人使用,伤害所有的生命。但人类未来研究所所长坚持说,相比而言,还是高科技可怕,如果国际决策层不重视这些,一旦决策失误,“那21世纪可能就是人类在地球上存在的最后一个世纪”。
由此可见,一味推崇科学,没有宗教信仰为之护航,可能谁都无法保证它会在一种正确的轨道上行进。
只有法律,是缺乏温情的
下面看看法律。美国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信仰宗教,但这种信仰和藏族不太一样,他们在管理上完全依据法律,定得很死,打孩子都可以报警。这次我在纽约遇到一对藏族夫妇,他们就是因为打孩子,被拘留了十五天。
是不是有点不近人情?在中国,藏地汉地一样,孩子不听话,有必要时父母就打一打,算是教育。但在美国不行,老师会告诉学生:“不管是你的父母还是亲戚,谁打你都可以报警,拨911。”那对父母就是被自己的孩子报警拘留的。
当然,也不都是这样,传统还是有力量的。有个藏族小女孩也被父母打了,在外面哭,一个美国孩子过来问她:“你为什么哭啊?”
“父母打我。”
“快去报警!”
“为什么要报警啊?他们是我的父母。”
美国孩子愣在那儿,不说话了。
孝顺父母,知道感恩和恭敬,这是我们传统文化中的基本美德,可是到了美国,在那种法制健全的管理中,只要违反法律,即使是父母和子女间的问题、夫妻间的问题,都可以用强制方式处理,稍微有点什么,就可以报警。这似乎很有秩序,但仔细想想,只有法律,也是缺乏温情的。
这毕竟是人的群体。在人类社会中,完全依赖法制,约束不良行为的同时,是否也桎梏了人性?利多弊多,值得观察。
我们需要法律,也需要自律
我到学校交流都是学术性的,以探讨理论的方式让老师和同学们了解宗教,当然,有时也会介绍信仰的意义。
在交流中我经常感到,交流是要有时代性的,所以到了其他场合,我也会建议宗教人士们多了解现代的法律和科技等各类知识,以适应当前正在发生的改变。
人类已经走到今天,已经生活在和前人不同的模式里,用着不同的表达方式,此时一味守成不变,恐怕就很难建立起有效沟通了。有效沟通不是要把宗教完全世俗化,这会破坏理论的完整和严密,但形式上不随顺时代,也会被淘汰。
我一直认为,宗教是古老的,但不落伍,在某种意义上,它就是很好的法律。法律的目的是以强制手段规范人们的行为,而宗教的意义在于,它教导以信仰方式达成一个人的自我约束。比如,你所信仰的教义不允许偷盗,当它在你的心里从小形成自律,长大了就不会贪污,以致泥足深陷。
所以,我们需要法律,也需要自律。
我在哈佛和一位老师聊天时,聊到了选举,我故意问他:“你们会选一位没有任何信仰的总统吗?”我知道美国人基本都有宗教信仰,“你们的法律允许吗?”
“法律是允许的。”他说,“但是,一般民众不会投票给这个人,因为没有信仰,就没有道德底线,不可靠。人是需要自律的,尤其是掌权者,没有信仰,很可能无恶不作。”
佛教不是简单粗浅的知识
也许有些同学一直这么理解:凡是信仰就是迷信。
其实这要分开看。我知道,不是所有宗教都十全十美,宗教中是有迷信的,也有狂热或崇尚暴力的,给世界带来威胁的,但那些真正的宗教,其教义完全跟得上世间理论。要是谈到佛教,近代思想家梁启超甚至提出“以佛学为国教”的尝试。这次我在德国遇到好多研究梁启超思想的人,他们一直钻研这个命题:如果把佛教作为国教,对国家有何利益?
我倒没有智慧探讨这类问题,但我相信,如果知识分子们能够学习佛法,并借由这种高贵思想为人民服务,那的确会给我们的社会、国家乃至全世界,带来诸多利益。
佛教救护天下苍生的慈悲理念,以及彻底揭示万法真相的智慧,表明这一教法的确是真理。如今大家的思想都开放了,以这种开放心态,我相信,你很容易瞥见真理的光芒,或至少发现,原来佛教不是一门简单粗浅的知识。
西方人早就了解这一点了。这次接触好多学者,他们对藏传佛教的喜爱出乎我的意料,他们把这个作为一生的专业,能说流利的藏语,会写藏文,理解也很好……很让人感动。在我去过的这几所大学里,都有这种杰出的研究者。
有位老师研究藏传绘画二十三年,跑去藏地的德格巴宫(德格印经院)二十多次;科罗拉多大学一位教授,全球生态及环境方面的专家,研究藏传佛教十七年;还有一位哈佛大学教授,1993年我随法王如意宝去美国时见过她,她最关心男女平等,是个女权主义者。
美国历史上对女人是有歧视的,例如没有选举权等,虽说已渐被废止,但直到今天仍然有一些不平等。二十年前她就研究这个,现在还在研究。那天我去听了她的课,来自各国的学生都聚精会神地听着,很有兴致。
他们把《空行母益西措嘉传》《晋美朗巴密传》都译成了英文。在探讨藏族妇女的社会地位、生活习惯时,传记中的细节描述,让他们很想到藏地实地了解一番。我们了解这些不难,学藏语也不难,但对他们来讲,是不太容易的。他们会说藏语的,一般都说拉萨语,很少听到我们那边的安多语,所以,有时我也装成拉萨人和他们交流。
聊完学术,说起信仰,我发现情况就不同了。
总的来讲,研究可以,研究任何宗教都行。有的学校是完全开放的,既可以研究,也可以信仰和修行,但有的只能研究,不能传教,还有的不允许修行。有人告诉我,很多老师是不会说自己信哪个宗教的,因为一说出来,比如他信基督,有同样信仰的学生喜欢他,但其他的就不好说了。
所以,一问信仰,他很可能会转话题,甚至很生气地看着你,“为什么问这个问题?”
但不管怎样,有一点很好,就是他们都是把佛教等各类宗教当作非常甚深的学问看待,没有人认为这是迷信。
由戒律转化的四种文化诉求
你们很多是学法律的,我认为,佛教里讲的十善——身体上不杀、不盗、不淫,语言上不说妄语、恶语、绮语、离间语,心里不贪、不嗔、不起邪见,就是简单的法律。
公元641年,藏地最早的留学生囤弥桑布扎从印度学成归来后,立即创立藏文,结束了此前藏地没有文字的黑暗时代。在他所译的《十善经》里,就专门讲授了上面这十种善法。自十善成为藏民族的行为规范以来,出生在这块土地上的人,自小会从父母那里得到教导:你不能杀人、不能偷盗、不能邪淫、不能说妄语……这些都是不对的。
佛教就是用这四条——不杀、不盗、不淫、不妄语,作为根本戒,对佛教徒做了最低的行为要求,从古至今没有变更过。而到了今天,它的意义已不再局限于佛教内部,德国全球伦理基金会秘书长斯蒂芬·施伦索格在一次演讲中,就以此为基础形成了四种通用的文化诉求:
第一,不杀,他们理解为,是对非暴力文化以及尊重所有生命的诉求:“你不杀——也不会折磨或伤害任何人。”
全世界的人们都认为,杀人是大罪,佛教教义将遮止这一恶行排在首位,认为是第一善法,就是基于对生命的尊重。佛教认为,当你以自己为起点去看待其他生命,看待自己对待他人的行为时,就能理解:我们是那么珍惜自己的生命,认为它珍贵,那么其他的人呢?一样的。其他的生命呢?一样的。因此,凡是生命都是尊贵的,不能杀害。
第二,不盗,是对团结文化以及公正经济秩序的诉求:“你不可偷盗——也不可贪污,不可利用、贿赂任何人。”
所谓偷盗,就是把别人的东西拿来据为己有。贪污可以说是最严重的偷盗,不偷盗就是廉洁。为什么是团结文化呢?我们知道,很多矛盾都是因为财物引起的。比如,几个人合伙赚了三百块钱,分的时候一定要各得其所,分得清清楚楚,否则就会出现争执,不团结了。所以,也不能偷盗。
第三,不妄语,是对宽容文化以及诚实生活的诉求:“你不可说谎——也不可欺骗、掩饰,或私自操控。”
不说妄语的人有诚信感。在藏地,爱说谎的人,一般别人上过一次当,就会防着他了。我想很多地方也是一样的。
第四,不邪淫,他们理解为,是对以责任文化处理性行为的诉求:“你不可犯奸淫。”
这一条是维护家庭和合的重要条件。你们也知道,现在很多家庭里出现的不信任、不和睦,就是邪淫导致的。
把这四条做好了,再加上不饮酒、不抽烟——这是两项健康文化,那我们的人生就会相当清净和圆满了。在一般人的看法里,喝酒抽烟只是对健康不利,但在佛教看来,它们对心理健康也不利,因而也被列为最基本的禁行。
听到这里,有人会想:“佛教的条条框框这么多,出家人的、在家人的,学佛是挺好的,但这些戒我受不了。”
其实哪里没有戒呢?它不过是规范行为的准则而已。
做人做事的层次越高,“戒”也越多,这是很自然的事。比如酒店员工,他的戒条就是那些“不准”,如果三星级酒店只有十条“不准”,五星级可能要二十条,七星级至少三十条。国家各级领导也一样,越往上要求越高,一定要做的、绝对不能做的,相当多。做不到,那你就胜任不了。
由此可见,戒律说起来是这个不准、那个不准,好像很束缚,实际上不是——你看得懂,它是真正在保护你。只要你守得好,它会帮你提升做人及修行的素质。我从来没有看到这种现象:戒守得越来越好,人却变得越来越可怜。
因此,用适度的戒守护行为很重要,尤其是在今天。
信仰也要跟上
在今天,伴随科技越来越发达,我们对自己的行为是否越来越有了控制能力?并没有。事实上,即便法律越来越健全,但由于道德跟不上的原因,犯罪率已越来越高了。
中国政法大学犯罪学教授魏平雄在他的研究中说:“我们正在目睹建国以来的第五次犯罪高峰。这次高峰自1989年出现以来一直没有降下去,更糟糕的是恶性程度逐年上升。最近几年每年发案150多万起……换言之,全国每20秒钟就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每分钟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
除了案件的数目和大小以外,他特别提到:“还有4个值得关注的新特点:年轻化、组织化、流动化、智能化。”
这个智能化是比较可怕的。前几天我在波士顿,那起爆炸案就发生在我们宾馆旁边,我差点化成空气了(众笑)。调查发现,两起爆炸都是在远处遥控引爆的,算是比较智能了。记得小时候看的电影里,都是人工点燃导火索,然后爆炸,不像现在这么先进。现在的犯罪都有很多智慧成分。
所以,有时我也思索,对于科技,有没有一个规定——什么样的人才可以研发?如果他们对人类、对所有生命真的有慈悲心,有责任感,他们愿意用科技帮助我们消除那些不健康、不文明的东西,引领我们走入健康、高尚的光明之道,那不用说,谁都希望他们下些功夫。否则,如果让那些毫无道德感的人来做这些,那怎么能不令人担忧呢?
我对科技很感兴趣,虽然不懂,但我确实看到了它的简单有效,也感受到了它在众多有意义、有利益的事情上为我们带来的便利。不过,与此同时,这柄“双刃剑”另一面所散发的寒气——那种无法预知的伤害,就如人类未来研究所所警告的各种不祥后果,却让人想想都胆战心惊。
科技是先进,但它确实有一个用得好、用不好的问题。用得好,就利益全世界;用不好,也可能会伤害甚至摧毁无数生命,包括我们自己。我们认为的先进,或许是一种进步,但不是纯粹有益,要避免危害面,还需要道德的约束。
所以,科技要进步,法律要健全,但信仰也要跟上。
找到内心的宁静
在这个时代谈信仰,可能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它不仅可以帮助我们纠正一些大的偏差,同时也可以在这个纷繁浮躁的世界里,让我们找到内心的宁静。
撇开科技的两面性不谈,它再先进,也只能解决人类需要的一部分——物质那部分,因为科学家研究的主要是这个。所以,在面对心灵问题,例如烦恼、焦虑或痛苦时,不说别的人,科学家们也是尴尬的:一辈子研发了那么多技术,培养了那么多学生,却一直解决不了自身的简单问题。
我们追求物质可以,但不要忽视了精神。
我知道年轻人喜欢外在这个多彩世界,也希望借由对各类事物的拥有来证明自己,但是,我倒宁愿大家更理智地看待人生。也许你们认为拥有了就是成功,没有就是平凡,但更多经验却证明:你如何拥有,如何面对平凡,如何在情感、名利、责任等问题上取舍,是很决定人生品质的。
因此,直接一点说,如果你们想在任何情境下都保持淡定,做出恰当取舍,我建议大家学习一些宗教理念,尤其是藏传佛教的心灵教育。没有这种教育,物质世界已经够诱人了,我们再把握不住自己的内心,什么时候能够知足呢?
现在人就可怜在这里:要得太多。但你这样要下去,得不到痛苦,得到了也痛苦,一辈子都不会快乐的——即使到了死,也还是不满足。
适当的时候,要寻找一些让心灵宁静的方法。
现场互动
问:现在人把大量资金花在重塑佛像这类事情上,与主流价值观相违。我觉得,佛教想有生命力,把钱花在慈善或什么更该花的地方可能更好,您怎么看?
堪布:捐款塑佛像、造寺院之类的善事,自古就有。现在修建寺院,藏地有耗资几百万、上千万的,汉地也有用掉几个亿的,都是依赖捐赠,资金量确实不小。不过这完全取决于个人意愿,出钱的人要求塑佛像,我们就塑佛像,不允许挪作他用;他想做慈善,我们就做慈善,不会塑佛像的。
和塑佛像、造寺院相比,我个人更重视教育。我甚至认为,在某种意义上,多花些钱培养佛教内外的各类人才,比塑佛像的功德还要大。尽管如此,我们尊重施主的发心。
问: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起,转基因技术已经开始席卷全球,对宗教也产生了影响。我注意到,转基因的相关问题没有在《圣经》里出现,成为欧洲宗教界反对转基因的一个理由。但我想知道,您对此项技术是如何看待的?您对中国社会如何应对转基因浪潮,有什么想法?
堪布:在佛教《毗奈耶经》的许多公案中,常会出现一些让当时和现在人都觉得非常稀有、奇怪的因缘,这让我想到,要理解转基因、克隆等问题,“万法因缘生”是最好的解释。每一个事物的出现都有其特定因缘,而且是各式各样,有的能够被人们普遍接受和承认,有的就不被承认,甚至受到排斥,但实际上,所有这些都没有离开因缘生的范畴。
概括来讲,因缘就是近取因和俱有缘,近取因是主因、内因,俱有缘是辅缘、外缘。那么在这个因缘当中,让我理解:转基因的成功,是在于对缘所做的改变,不是对因。
所以,从佛教的观点看,就是因缘生:任何事物,它的因缘有了,它就呈现了。你不承认,它也已经存在了。现在也好,未来的多少世纪也好,都会有这种现象的。
至于在中国它会成为什么样的理念,现在不好说,因为它的背后跟着许多不同观点,要是抵触某些观点,对两边都不好解释。带着因缘生的理解,慢慢会发现结果的。
问:现如今我国刑法中最严厉的是死刑,您对死刑有怎样的看法?在社会逐步走向和谐的趋势下,您认为会废除死刑而使用其他刑法吗?
堪布:《金光明经》等经典都认为:不应该使用死刑。儒家对此的态度也比较谨慎。有国王问孟子,犯了罪该不该杀?孟子说:左右大臣都说可杀,先不要听;大夫或者说有相当职权的领导们都说可杀,也不着急;如果全国民众都说这个人一定要杀,这时候再审察他,发现可杀,才可以判死刑。
这就是德治理念,是从孔子到孟子的一贯思想,它主张以德和礼来教化民众,而非刑罚。老子的无为而治也被很多国王采用,因为顺应民意,也比较柔和。不过,权衡时代背景,在今天的社会现状下,完全以德量刑似乎不太可能。
所以,就我个人理解,考虑到罪犯在被处以死刑时非常可怜和痛苦,如果是判以终身监禁,要好得多。然而,每个国家和地方都有自己的法律和规定,只有遵照执行,任何宗教都干涉不了。宗教也要随顺国法,有时依据佛陀的戒律精神,对待偷盗这类行为,就是按当地法律去处罚的。
佛教不允许杀生,即使是凶恶的动物,在这种理念下,佛教徒当然不可能随喜死刑。不过我相信,它的使用或废除,在不同时代和不同国家中,一定会有不同考量的。
问:什么是信仰?法律能否作为一种信仰?
堪布:从广义上讲,法律也是一种信仰。或者说,如果你特别喜欢钱,也是对钱有信仰;喜爱无神论,就是对无神论有信仰……但要从狭义理解,它是单指对宗教的。
起先我不明白,你们学院让我讲的信仰是指什么,来的路上我还在想,既然是和科技、法律一起讲,应该是指宗教了,就是狭义的信仰——“你有没有信仰”,指这个。这就不是信仰法律那种了,执法人员也不一定有信仰。那天我在哥廷根和个别人在思想上有冲突,就是因为这个。
回过来讲,当你对某种思想或事物产生了一定的信赖和仰慕,甚至是兴趣和投入,就是信仰。在这种广义理解上,我觉得法律重要,我相信法律,那我就是信仰法律。
主持人:我补充一句,哥廷根只有12万人口,却出了45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很不简单。一座诺贝尔奖大城。
问:现在很提倡藏传佛教与社会相适应,这是否意味着,藏传佛教的神圣性将被削弱,变得世俗化?
堪布:朱老师说得对,12万人里有45位诺贝尔奖得主,确实让人惊讶。也许这跟他们喜欢传统有关:在哥廷根大学,北大季羡林先生的房子还在;在德国,两三百年甚至七百年前的房子还在;他们的思想也不是今天这个、明天那个;车子没坏之前是不会换的;买栋房子就一辈子住在里面……他们似乎不寻求改变,不像其他地方的人,变来变去。
我在哥廷根大学参观了一个地方,那里摆着十三个诺贝尔奖纪念碑,都摆在一起,包括马普研究所创始人马克斯·普朗克(Max Planck, 1858-1947, 1918年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物理学家马克斯·玻恩(Max Born, 1882-1970, 1954年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等。有趣的是,这种将荣誉集结一处的现象,并非独有。我在哥伦比亚大学发现,那里也涌现过98位诺贝尔奖得主;哈佛大学也一样,除了上百位诺贝尔奖得主外,还培养了包括奥巴马(Barack Obama, 1961-)在内的8位美国总统。
我不知道这些学校有什么共同性,不过,老师们强调并引导灵活性思维,或许是一个因素。他们似乎喜欢学生提怪问题,一提怪问题——“嗯,这个孩子很有创意。”这也确实比一般的灌输好,能够启发开放的思维能力。
我对一位德国学者说:“你们这种教育方式和藏地的辩论差不多,我们辩论时,也一定要提最尖锐的问题,要刁难对方,这样才能对自他的智慧增长,起到最大的帮助。”
回到你的问题上。现在有很多专家在研究怎样把佛教变得世俗化,因为社会这么进步,这么科技化,佛教要生存其中也得通俗一点。但通俗的后果,我觉得有两种可能:
一种是不变味。例如藏传佛教,只要能保持原有的讲辩著体系以及培训方法,不损失主体,那它的生命力就可以贯穿到今天,进入任何文化或知识分子群体,都不会变味。同时也能适应时代,因为它有理论——就是这套经得起科学最严厉质疑的思辨方式,让它不至于沦为简单的感性信仰。
在今天的西方,很多老年人爱学其他宗教,但年轻人喜欢藏传佛教,为什么呢?因为它可以跟科学同步。爱因斯坦不是说过:“任何宗教如果有可以和现代科学共依共存的,那就是佛教。”“那就是佛教”,很多成分指的就是逻辑学。
当然也包括其他学问。当年法尊法师入藏求学,学因明、学密法,也学历史、地理、文艺、工巧甚至政治学,他学的不仅是宗教,是多元的文化,而这些在藏传佛教里都有。
举个例子,比如天文学,我们佛学院有一个六七位喇嘛组成的团队,他们不依靠任何仪器,用时两个月,就可以把明年的日历提前写出来,包括所有日食、月食的准确时间。这是很高级的天文历算,我亲眼所见,不是吹嘘。藏传佛教之所以能折服今天的很多知识分子,应该是有原因的。
那么,如果是这种原汁原味的藏传佛教进入市场,以融入的方式被世俗化一些,它也是不会变味的。
还有一种可能是,如果没有保留传统,也没有掌握佛教原本的思想精髓,直接世俗化,那可能就要变味了。
主持人:我再补充一句,今年我参加了中国藏学会第三次北京论坛,分的组就有天文、历算、医学、建筑、美术、音乐、哲学……有一个上海复旦大学的博士,就在社科院学因明,从哲学角度研究藏传佛教的因明学。这次活动分得很细,而且很官方,三百多人,分了若干组,由中国藏学研究会举办,国家非常重视。堪布讲到这,我也顺便证实一下,确实有很多现代科学也在研究藏传佛教。
问:当下中国有一种社会现象,老人倒了没人扶、小孩被车轧了没人救,这都是之前法院的判决先例对善心人士不利导致的,伤害了人们见义勇为的热情。法律不鼓励,所以大家想做而不敢做,请问对此您是怎么看的?
堪布:我没有丧失希望,个别现象总归是个别现象。
前段时间,复旦大学一名研究生被同学毒死了,到处在传,这和你说的那些事件一样,也是个别现象,不代表学校如何、整个社会如何。人们对佛教的看法也是如此,一个人不如法,不代表所有佛教徒、所有佛教团体都不如法。只要跳出那些报道,擦亮眼睛看看,社会也没有那么不好。
同样的,一个人做好事,也不代表整个社会都那么好。凡事要一分为二地看。
问:那该怎样运用法律或信仰,解决好这些问题呢?
堪布:二者都取其优点、补其不足,应该能解决很多问题。
法律有强制性,案件发生了,由法官依法判决,立竿见影,这是法律的优势。但在犯案前、做坏事还没构成犯罪或犯罪后没被发现时,法律就没办法了。这时要靠信仰。信仰有自律性,即使没人看着,也不会偷东西,不会干坏事,内心的自我约束力量,让他不会去犯法。然而,事有偶然,一旦犯了罪,信仰就无能为力了,这时候要用法律。
所以,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既要增强法律意识,也要增强信仰意识。光是依赖法律,从许多国家的现状看,也并未达到理想的治理状态;只用信仰守护,不说现在,就是2500多年前佛陀在世时,也很难控制得好。